作者earny (虾米丁)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请问一事不二告跟诬告罪
时间Mon Aug 9 14:46:35 2010
事实经过:
小弟是担任社区管委会的第八九届的主委,因为追讨A住户所积欠的管理费,被B住户
质疑少追讨1005元,并且一状告到法院「背信」,最後检方以不起诉结案。
但B住户翻出了97年8/1日第七届委员会的一份公告,公告上记载着A住户所欠缴的金额
,所以他又去告了我「业务登载不实」,因为B住户认为还是少扣了1005元。
P.S.公告上有注记第七届管委会公告。
问题:
1:请问一下,这事件是不是符合「一事不二告」的原则?
2:B住户拿第七届委员会公告的资料,来告我这个第八届的委员「业务登载不实」,
是否构成了诬告罪?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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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8.67.249
1F:推 hsinyeh:有没有违反检察官会决定 08/09 15:46
2F:→ hsinyeh:2.没有 很难 08/09 15:46
3F:→ hcya:不起诉处分後若发现新证据,检察官仍然可以直接起诉喔~ 08/10 00:43
4F:→ earny:其实~我觉得很无耐,我只是依照第七届委员会未完成的事项 08/10 00:55
5F:→ earny:继续去执行,一来被告背信..2来 第七届的公告 告我这个第八届 08/10 00:55
6F:→ earny:的委员.....业务登载不实..这不是很奇怪吗? 08/10 00:56
7F:→ earny:依二楼的说法..我又不能告对方诬告..拿明朝的剑砍清朝的官? 08/10 00:57
8F:→ earny:依B住户的做法..现在在土城的应该是马囧 不是 阿扁.. 08/10 00:59
9F:推 hsinyeh:参照44台上892判例 只要不是捏造事实都没诬告问题 08/10 13:26
10F:→ earny:所以H大的意思是..只要该张公告是存在的..就不会有诬告的问 08/10 14:31
11F:→ earny:题?真是不解呀.. 08/10 14:32
12F:→ earny:但我比较执着困惑的部份是..公告上明明就写着第七届管委会公 08/10 14:37
13F:→ earny:告,但该住户却执意认为是我伪造的...我的任期是11月开始.. 08/10 14:38
14F:→ phantomli:刑法「诬告」罪处罚的是「虚捏事实、设词构陷」,搞不清 08/10 14:56
15F:→ phantomli:楚状况、弄错对象,均不在处罚之列。 08/10 14:57
16F:→ earny:谢谢P大....我懂了..简单明了.. 08/10 14:58
17F:→ phantomli:从本件事实看,他告业务登载不实,可能是以为「之前有欠 08/10 14:58
18F:→ phantomli:这麽多,现在突然少了~$%#%@」这种搞不清楚状况的 08/10 14:59
19F:→ phantomli:告诉,虽然很烦,但不构成诬告~ 08/10 15:00
20F:→ earny:P大...其实金额完全都没有变..但住户觉得他的算法才是对的 08/10 15:00
21F:→ earny:而以他的算法来说还要往上加1005元。 08/10 15:01
22F:→ earny:而管委会催收的金额从第五届开始 一直都是这个金额。只是我 08/10 15:02
23F:→ earny:比较倒楣,轮到我时就告我了...XD 08/10 15:02
24F:→ earny:依事件来说,应该是「告错对象」....话说这样照成我要出庭的 08/10 15:03
25F:→ earny:困扰....可以求偿吗?XDDDDD 08/10 15:03
26F:→ phantomli:是呀,所以我用引号表示「他的想法」,这种不在其位,又 08/10 15:04
27F:→ phantomli:谋其政的人,不要理他。只会愈理愈烦~ 08/10 15:05
28F:→ earny:其实我想要告个诬告..让他跑跑法院练身体,不晓得会不会变诬 08/10 15:06
29F:→ earny:诬告呢? 08/10 15:06
30F:→ earny:不过该住户 每个月都有来开管委会的例会,也有签到..这样能 08/10 15:07
31F:→ earny:够证明他其实没有告错对象吗? 08/10 15:08
32F:→ phantomli:冤冤相报何时了?又不是有什麽深仇大恨,只是一时不爽, 08/10 15:18
33F:→ phantomli:这样值得吗?当然,你有宪法保障你的诉讼实施权,他要反 08/10 15:19
34F:→ phantomli:过来告你诬告他诬告(好绕舌),其难度跟你告他诬告都一样 08/10 15:19
35F:→ phantomli:难(要怎麽证明诬告故意?)而且,平心而论,这不是弭平 08/10 15:20
36F:→ phantomli:纷争的好方法。 08/10 15:21
37F:→ hoboks:请参考LAW版 #1BmprIPZ 台湾法律就是会保护乱告的人 08/10 16:20
38F:→ hoboks:有方法破解烦请告之 我也不爽这种人很久了 08/10 16:20
39F:推 hsinyeh:那篇文章讨论 如果真要修169的话 搞不好会被宣判违宪.. 08/10 16:41
40F:→ earny:最後一个问题..因为告错对象..但我需要请假去做笔录..请假 08/10 16:51
41F:→ earny:去出侦查庭..我可以提损害赔偿吗? 08/10 16:52
42F:推 hoboks:很难 你的利益受到损害 需要对方故意以背於善良风俗为之 08/10 17:30
43F:→ hoboks:如同h大讲的 司法受益权释宪法层次赋予的权能 难以跟违背 08/10 17:31
44F:→ hoboks:善良风俗沾上边 08/10 17:31
45F:→ hoboks:第一句没讲清楚 你利益受到损害须对方背於善良风俗才有赔偿 08/10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