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monwhk (Damo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想请问关於证据提供的问题...
时间Mon Aug 2 19:41:56 2010
※ 引述《wcherrie31 (cherrie)》之铭言:
: 问题:
: 我们提供了多通与对方的电话录音及当初他自己阐述之所以会有这张债务协议
: 书及押我父亲签下本票是因为他帮我父亲疏通官司包红包的费用,但这些录音资
: 料提供给检察官後,检察官要求我们这边要把所有的对话、电话录音”完整详细”
: 的打出逐字稿…
: 我想请问的是:我们被害人需要做这些事吗?请问是根据哪一项条文啊…
: 先前我已经打出重要的对话内容(与案情相关的),就花了我整天的时间(因为我的
: 台语不是很好,还要把它译为国字),当初我已经觉得很奇怪了,但又想说能帮
: 尽量帮(或许检察机关忙我可以了解),但这一次检察官竟要求我们要把所有对话
: 内容”全部”打成逐字稿,我真的觉得颇不合理,我应该要如何并向谁反映了…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依照个人实务经验,所有的录音译文都必须由当事人提供。
法院其实也没有能力去帮你作译文的动作。
而且录音译文的正确提供方式,本来就是要逐字缮打
否则你如果只打重要的,那谁知道你有没有漏打呢?
更重要的是:法院也没有时间去听完全部的录音内容
而且将来法院写判决或起诉书时,也是要引对话内容
到时这个工作还是得有人作
你不能要求法院去听完全部的录音内容,
这是因为这太花法院的时间
而法院也不只有处理你们这一件案子
因此由当事人提供录音译文,应该是合理的要求。
其实对你而言,若全部打成逐字稿太累的话
那你就撷取几段
并标明时间、位置
再将那几段作成译文
看这样能不能过关
总之
不要妄想法院会帮你整理译文
这是当事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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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153.98
1F:推 wcherrie31:谢谢你的回答!原来实务真是如此... 08/02 20:06
2F:→ wcherrie31:检察事务官要求,非法院要求... 08/02 20:08
3F:→ wcherrie31:会否正式起诉对方都还是未知数,至於您最後一段说明的 08/02 20:09
4F:→ wcherrie31:我做过了,但他要求"全部"(亦即无关紧要的五四三都要) 08/02 20:11
5F:→ wcherrie31:还是非常感谢你的回答... 08/02 20:12
6F:推 awanderer:实务全都如此吗? 这样法院不能采为证据 也得重做不是? 08/02 21:48
7F:→ justplay258:我们实务上也是自己打 法院最多後面要求提供录音档勘 08/02 23:16
8F:→ justplay258:验吧... 08/02 23:17
9F:推 awanderer:不过法院如果行勘验程序,就会制作勘验笔录作为证据 08/03 08:39
10F:→ awanderer:原来所制作者不就无法当作证据吗? 08/03 08:39
11F:推 depravity:问题是A觉得重要的搞不好跟BCDE觉得重要的不一样 @@ 08/03 11:07
12F:→ wcherrie31:谢谢回答!全部译文及录音档我都附给检察官了... 08/04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