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loveymr (我的计画随着变化在变化)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房东未经同意丢弃房客物品
时间Mon Aug 2 16:15:29 2010
事实经过:
我朋友们租了一动透天楼,租到七月
在到期之前,就先搬回家了
只是有些物品还遗留在那
但是约莫6月底的时候
房东打来説把剩下物品全部清空丢掉了
我超傻眼的,而且我东西也寄放在我朋友那
我和朋友全部金额损失约1~2万
(不包含其他同学)
重点来了!
当我问朋友为什麽不求偿的时候
他说因为房东是同学的姨妈
而那个同学本身也住在那
基於都是同学又住一起,所以当初“根本没签约“
问题:
想请问,如果当初没签约,那遇到这种情形
还可以像房东求偿嘛?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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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只有一次
为什麽不让自己快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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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122.105
1F:推 hsinyeh:所以你们钥匙交还给他 租约终止了? 08/02 16:32
2F:→ ncloveymr:好像是的样子,因为我朋友後来就都回家住了 08/02 16:40
3F:推 LabaHowDa:钥匙交环好像是终止合约的动作之一 08/02 18:12
4F:→ LabaHowDa:说错 终止合约「时」的动作之一 08/02 18:12
5F:→ LabaHowDa:所以交环钥匙时房东可能误以为提早中止合约了 08/02 18:13
6F:→ ncloveymr:这表示里面的东西就都可以丢了? 08/02 20:56
7F:推 OceanFly:之前都是怎麽缴房租的呢? 08/03 11:03
8F:→ iscu:直接求偿吧 不赔就提告毁损 不用想太复杂 08/03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