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123ya (法兰克123耶~)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网路上被告妨害名誉
时间Sat Jul 31 18:05:23 2010
事实经过:
小弟家里前天收到一张嘉义警察局的单子
是有人控告我父亲网路上妨害名誉请他到嘉义到案说明
那父亲跟那边的负责员警联络的结果 员警只稍微透漏是出自PTT的
因为父亲都没有在使用PTT所以 我有跟父亲说应该告的人是我
所以会和父亲一起下嘉义了解案件
问题:
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1.现在只是到案协助说明事项而已吗?
或是对方已经有提起控诉要进入检察官程序了?
2.那如果确认是小弟一时的无法控制情绪所作出的言论而导致事件的话
这样会改变控诉对象吗?
3.那想请问一下目前这样子的话案件有可能进行和解吗?
因为我一时的行为而导致父亲被告自己现在心理也很不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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