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cx426 (库必了)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获得不起诉处分、接到损害赔偿告诉的处理方式
时间Wed Jul 28 17:06:19 2010
不好意思,又来麻烦各位法律版的版友们。
原PO去年(98/10/27)於桃园市发生车祸,上来发文(代码:
#1Av_hsmO、
#1BQMg2c8、
#1BnABWJz)请教各位获得很多热心版友帮助,也於今年(99年)5月3日获得桃园地检署的
「不起诉处分」。
判决内容大致依据「车祸监定委员会」的报告及「信赖保护原则」检察官认为在本件案件
中,被告(原PO)在此次车祸中应「无肇事因素」、难认「有何注意义务之违背」。
----------------------前天接到桃园地院简易庭通知书分隔线------------------
在简易庭通知书上的案由是「损害赔偿」、种类为「调解」、备注部分「附送起送状缮本
一件」。
在起诉状缮本中,对方父母亲要求赔偿原告新台币共「46万8千3佰46元」。与当初在第一
次调解庭(对方告我过失伤害前,由原PO主动到桃园市公所申请调解),他们要求的赔偿
金「新台币47万7千元」相去不多,但是明目各项金额却有多许差异。
【第一次调解庭,对方家长要求的名目】:
1. 医疗支出 58,500→60,000
2. 成年牙套费用 30,000
3. 营养费 100x30天x12个月x2年 72,000
4. 小朋友妈妈停止上班 23,500
5. 精神抚慰金 80,000
总共新台币477,000元
【起诉状缮本中要求赔偿名目】:
1. 医疗支出(含转院费用) 54,506
2. 往返就医交通费 3,840
3. 抚慰金 200,000(20万)
上述为缮本内要求赔偿,共计258,348
4. 小朋友母亲向公司请假,薪资所得18,000 x 6个月 108,000
5. 成年牙套 30,000 (附牙医诊断)
6. 营养费 100x30天x12个月x2年 72,000
上述为备注费用
第一次在调解委员会内,对方父母亲只用了白纸写了5项金额就要索讨赔偿,并无附任何
证明。这次要求的金额与上次矛盾的地方更多:
1.上次在医疗费的部分对方声称「已58,500,但有可能增加到60,000」这次却说总共结
算是54,506。从今年1月到现在为止,医药费不增反减?这是我很纳闷的地方。
况且原PO有保第三责任险,已交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医疗负担的部分,对方不皆保险公司
专员的电话、也不主动联络保险公司洽谈理赔事宜,反而利用民事告诉来要求。
2.「抚慰金」何以从80,000增加到200,000,无任何证明或者依据。只声称小朋友因为那
是车祸变得很胆小。
3.「营养费」的要求,原PO非法律相关科系,但就我的认知如果要要求该项费用,不是应
该提出医生医嘱或任何医疗相关证明,证明一天100、且需2年时间的依据为何?
4. 「小朋友母亲的薪资损失」,这就更匪夷所思了……。首先对方无任何「扣缴凭单」
证明其薪资所得、更无任何医师证明小朋友(14岁)需要母亲半年时间全程照顾。再者,
若他以一个月薪资18,000计算,在第一次调解委员会中他要求的金额是「235,000」约等
於13个月。根据这个,我很大胆假设这就是来敲竹杠的……
撞倒小朋友我心里也不好受,也并非不想负起「道义责任」。但是这种索赔金额更方式真
的让原PO家人无法接受,所以想上来请教各位版友、给原PO一些皆下来处理的建议。
另外,如果我想诉诸法律反控对方「诈欺、恐吓…」之类的罪名,或者要求赔偿「抚慰金
、交通费…」之类的损失。有可能会成功吗?
PS.对方在调解庭通知书上面附缮本的意思是,假设调解不成就提告吗?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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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212.211
※ 编辑: Fucx426 来自: 114.32.212.211 (07/28 17:07)
1F:推 depravity:PS.正本交庭,誊本给你 07/28 17:18
2F:→ depravity: 膳 07/28 17:20
3F:→ alawyer:是「缮本」。 07/28 17:57
4F:→ alawyer:刑事不起诉,民事赢面不小,但还是不宜掉以轻心。 07/28 17:58
5F:→ alawyer:重点是向法官强调己方无过失。不过现在是调解,主要是在 07/28 17:58
6F:→ alawyer:桥一个「金额」,调委不太管过失责任,所以也别太在意。 07/28 17:59
7F:→ alawyer:也就是说,调解时看原po想给多少,不想给就不要同意即可。 07/28 18:00
8F:→ alawyer:至於恐吓或诈欺,有录到音再说吧。证据很重要。 07/28 18:00
9F:→ alawyer:(我是看不出对方有啥恐吓或诈欺之嫌,所以原po要蒐证) 07/28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