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19891129 (Teddy)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连带保证人之赠与行为,债权人得否依244条撤销之?
时间Thu Jul 15 23:03:50 2010
事实经过:朋友的爸爸名下有一房屋设定抵押权给银行,分期缴纳房屋贷款,其妈妈为甲
之连带保证人,妈妈名下有一部汽车,缴纳房屋贷款多年之後,因不堪负荷沉重的贷款金
额,现在已经快要无法缴纳了,当一期未缴纳依当初所与银行所签的契约规定,视为全部
到期。
问题:妈妈是连带保证人,名下有一部车子,因为迟早都有可能会执行到妈妈名下的财产
,如果妈妈在银行对爸爸强制执行拍卖该房屋的时候或之前,就把该车赠与给我朋友,因
为如果拍卖房屋不足清偿债权的话,银行一定也会来强制执行妈妈名下的财产,那现在提
早过户给我朋友的话可以嘛?债权人可以依照民法第244条第一项规定,声请法院撤销掉朋
友妈妈的赠与嘛?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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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132.250
1F:→ m19891129:不会修改内容><,上面的"甲"是指爸爸。 07/15 23:06
2F:→ m19891129:需要实务上见解!!恳请有经验的大大分享><拍谢~ 07/15 23:07
3F:推 hsinyeh:可 07/15 23:10
4F:→ alawyer:可。而且会有诈害债权之嫌(刑事)。 07/15 23:13
5F:推 hsinyeh:还没取得强制执行名义应该没啥诈害债权问题 07/15 23:13
6F:→ alawyer:更正,构成诈害债权的可能性低,不过银行应可撤销赠与。 07/15 23:13
7F:→ m19891129:意思是说要在银行还没取得执行名义以前过户嘛? 07/15 23:14
8F:推 depravity:意思是说在还没取得执行名义以前过户不会有刑责 07/15 23:20
9F:→ depravity:但是该过户可能可以撤销 要是朋友又卖了就有机会得赔钱 07/15 23:20
10F:→ hsinyeh:过户不如想办法解释当初那台车一直都是你朋友的 07/15 23:21
11F:→ hsinyeh:只是你朋友借你妈名字登记 07/15 23:21
12F:→ m19891129:喔喔,要证明是我朋友的应该有点困难..那台车好几年了 07/15 23:25
13F:→ m19891129:而我朋友今年也才刚满二十岁... 07/15 23:26
14F:推 hoboks:车子是动产 要送给他不需要以移转登记为要件 只要把车给他 07/16 11:59
15F:→ hoboks:开(交付) 07/16 11:59
16F:→ m19891129:感谢H大解决的我心中的一个小疑问= = 07/16 22:37
17F:→ phantomli:注意:不做车籍过户的话,到时强执仍会发生争执。你要如 07/16 23:29
18F:→ phantomli:何证明所有权归属?原po请注意这点。 07/16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