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TOHERO (从零开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关於地方法院检察署刑事证人传票
时间Thu Jul 15 22:43:33 2010
※ 引述《idiotdog (喵)》之铭言:
: PS: 待证案件跟我完全无关(诈欺罪,被告是我很久以前的客户,已3年未曾联络)
: 且在收到传票之前,跟此案件完全没有任何交集 (也就是没做过笔录或是被询问过)
: 问题:
: 1. 地检署如何得知我工作地点? 且是否可未经允许寄送传票至该地点?
: (简单来说... 我都已经离职了还寄去~ 一堆以前同事以为我被告了~ 很丢脸...)
地检署寄的是证人传票吧,被告既然是你之前的客户,
那可能就是他提出你的相关资料,请求传唤你作证.
从来没听说过法院传唤证人要先得到证人同意...
: 2. 地检署寄送二封传票是否合理? 可否要求只寄送户籍地?
: (会不会下次知道我换工作~ 变寄到我新工作地点~ 那不就愈搞愈难看~)
理论上来说,他不太可能寄到你的新工作地点,至於要求只寄到户籍地,
你可以当庭向法官要求,下次要传讯的话请寄户籍地,原则上法官应该会同意.
: 3. 如果传唤当下确认待证事情与我无关,可否要求未来不要再传证?
: (因为法院跟居住地不同县市,劳民伤财...)
: (我知道有证人义务~ 但...真的很不想)
没办法,只要法官认为还有传讯的必要的话,
你就必须接受传讯,不过只要说清楚你知道的部份的话,
一般来说多数法官也不会一直传唤同一个证人.
另外,别忘了申请证人旅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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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9.31
1F:推 idiotdog:感谢你~ 我了解了... 那我会记得提醒只记户籍~ 还有领钱. 07/15 22:45
2F:→ phantomli:工作地可查劳保资料知道。建议「递状」表明可收到传票的 07/16 00:32
3F:→ phantomli:地址(用A4纸简单写就可以了)另外,侦查庭是检察官开的 07/16 00:35
4F:→ phantomli:(看到Z大写得手顺一时笔误,帮更正~) 07/16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