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li ( 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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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婚姻] 请问家暴後的後续处理
时间Mon Jul 12 18:07:41 2010
原文略删,请见谅~
※ 引述《koyin (阿光)》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其实小弟的爸妈在10年前大概就没有甚麽感情基础了,
: 我妈也说我爸在外面有外遇,但是碍於我妈没有甚麽存款而无法去抓奸
: (我爸在桃园工作,而家中在高雄)
: 之前在谈离婚的时候不想给我妈赡养费
: 但是昨天我爸动手打了我妈,因此想趁这个时候把离婚办一办
: 其实昨天不是第一次,但是我妈之前都没报警
: 昨天我妹打给我时,我就有帮我妈报警,今天有去验伤.
: 问题:
: 请问这样可以提离婚吗?
本件可主张之裁判离婚事由:民法1052条1项3款(不堪同居之虐待),
同条2项(其他重大事由~)
前者须有就医记录,後者要释明缘由(这部分无限制,能提什麽就提什麽)。
(因为通奸部分无证据,故无法用民法1052条1项2款。)
: 我妈现在的收入不到1万,而且还有负债
: 很想帮他争取到高一点的赡养费,
: 赡养费的部分300万算很高吗?(我妈嫁给我爸20几年了)
赡养费是一方因离婚致生活陷入困境,他方为维持其生活所必须而支出之费用!
(跟因抓到通奸而主张之损害赔偿不同~)
通常会审酌双方社会地位、经济能力,实际需要。
(另顺问,有未成年子女吗?若有,另需注意有亲权酌定这部分~)
: 外遇的部分可以请警察协助抓奸吗@@?
只能自行查明时间、地点,再会同警员到场,进入蒐证。
(千万不要自行破门而入,会有侵入住居+毁损的刑责)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只能先简单表示一点意见。
祝处理顺利,和谐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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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