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请问一下这样的打工有违法吗??
时间Mon Jul 12 16:41:48 2010
※ 引述《kiki0504 (kiki)》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接到一个打工是要打字的
: 是照着书本这样打字
: 数量不少
: 问题:
: 想请问这样的打工是否有违法??
: 有关於着作权的问题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对於打工的你,我不认为有罪
有罪的是聘用你的人
问题是,如果他有获得原作授权?
今天甲聘请你打一本书,甲如果是这本书的拥有者,让你打字跟影印意思一样,都是重制
但是这属於合理的重制。
如果他今天是要出一本书,让你打一篇文章,然後再编辑期间截取里面的字句做引用,
并注明出处,这就不能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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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 phantomli:E大,我有疑问,以上二例都是「合法重制」跟「合理使用 07/12 16:49
2F:→ phantomli:」。若行为本身即属「违法重制」,行为人(即受雇人)如 07/12 16:50
3F:→ phantomli:何免责?(虚心请教~) 07/12 16:51
4F:推 hoboks:违法重制为求自保 应该签订雇用人须合理使用的契约 证明受 07/12 18:24
5F:→ hoboks:没有帮助非合理使用的故意 如此阻却帮助犯双重故意 07/12 18:25
6F:→ hoboks:就可以脱身了 雇用人要侵权的话 个人造业个人担 07/12 18:26
7F:→ hoboks:如果此例一定构成帮助犯 完全无法脱身 个人也觉得不太公平 07/12 18:26
8F:→ hoboks:那扫描器 影印机业者应该也要一起连坐法了 07/12 18:27
9F:→ hoboks: 证明受雇人 07/12 18:28
10F:→ phantomli:这个...愚意以为,若侵害着作权,应属「构成要件以内」 07/14 11:20
11F:→ phantomli:之行为,当不致成立帮助犯,而系共同正犯(犯意联络、行 07/14 11:21
12F:→ phantomli:为分担)....也觉得叫工读生负此责任,甚不合理。故请问 07/14 11:23
13F:→ phantomli:有无其他可资免责或阻却之事由~ 07/14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