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amondtrust (diamond)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CD公开播送
时间Sun Jul 11 10:03:35 2010
在台湾或是日本买的CD.DVD 後面都会加注"不得公开播送"
那麽餐厅或是商店的那种营业场所播送的音乐都要经过授权??
可是如果要播送的是日本音乐或是影像 但是台湾没有代理
这样的状况是除非日本跨海求偿 否则台湾也没有人可以主动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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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250.115
1F:→ KINGTIGERX:之前在数字版看到文章 似乎MU$T可以帮告…详细不明 07/11 11:15
2F:→ ChrisBear:着作权法 07/11 12:14
3F:→ phantomli:这件事,最早是听说因为日本跟我国无着作权之互惠约定, 07/13 10:28
4F:→ phantomli:所以他们如果要告,只能够过售予代理权给台湾的公司,让 07/13 10:29
5F:→ phantomli:台湾的代理商去告。本来不想提这件事,一来是年代久远, 07/13 10:29
6F:→ phantomli:二来是不确认消息是否正确(不喜欢讲不确定的事情)。但 07/13 10:30
7F:→ phantomli:等了很久,没有其他先进提到,我就抛砖引玉,顺便看有没 07/13 10:31
8F:→ phantomli:有人知道这个消息的真正或来龙去脉~ 07/13 10:31
9F:→ phantomli:之前日本AV业者要告中华电信的那件,似乎就只是委托律师 07/13 10:33
10F:→ phantomli:而已,并未授与代理权给哪家公司,是自己来告。虽然後续 07/13 10:33
11F:→ phantomli:新闻过了,好像也没真的提告,但若真能提告,似乎就推翻 07/13 10:34
12F:→ phantomli:上述那个不精确的消息,还是这几年频频加入国际协定,而 07/13 10:34
13F:→ phantomli:有改变?(顺提:A片在我国实务见解是不受着作权保护的) 07/13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