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sela514 (菈芬朵)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好心领养猫,却遭弃养方骚扰
时间Wed Jul 7 22:59:50 2010
事实经过:
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请大家有耐心的看下去.....
我家附近有名固定喂流浪猫的女士(以下简称甲)
我在因缘际会下与她一起救过受困在汽车引擎的猫,也因此我们互换了手机电话
大约在一个月前
甲忽然在深夜打电话来,告诉我她家门口被丢弃了两只小猫,但她要搬家了,无法饲养
所以想请我收养,还略带指使的口气要求我赶快把猫带走
我当下马上赶去她家,带走了两只全身都是皮肤病,状况相当不佳的三周大幼猫
没想到最近甲忽然指责我霸占她的猫(就是那两只幼猫)
每天都狂call骚扰我,甚至还在我的语音信箱里留下威胁
上礼拜更带着警察,跑到我工作的地方大吵大闹,宣称「我只是想看看猫咪」
但我知道甲的意图绝对没有那麽单纯........
这期间甲也不断跑到兽医院大闹(小猫目前在兽医院治疗中)
闹到兽医甚至打电话给我要我劝劝甲不要再去闹
甲来到公司大闹的稍晚,我先是到大安分局报案(因为我工作地点在那)
===============以下恕删,因为赫然发现甲的女儿似乎有在PTT出没===========
问题:
因为我不愿还猫,也不认罪(因为我真的没有虐猫也没有侵占阿!)
结果现在每天都会接到甲与警员的电话,简直就是疲劳轰炸
我觉得我快撑不住了,公司也警告我不能再因为这些事情请假
请问我到底该怎麽办才能一劳永逸?
至於甲的恐吓留言,我已经报案了,不过警察似乎不可信赖........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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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46.14.2
※ 编辑: gisela514 来自: 122.146.14.2 (07/07 23:03)
1F:推 hoboks:你没侵占 要提告就让他提告 07/07 23:18
2F:→ gisela514:可是如果提告我不是得一直上法院?我的工作并不允许阿 07/07 23:23
3F:→ hoboks:中华民国法律没有保障不被人提告的权利 07/07 23:25
4F:→ hoboks:想要不被提告只能从法律外的手段解决 已非本版讨论范围所及 07/07 23:26
5F:推 BrightKiller:楼上大大没必要这麽凶吧...重点是你的说词已经影响了 07/07 23:35
6F:→ BrightKiller:警察...就我认为,找个律师吧 07/07 23:36
7F:→ BrightKiller:诉讼手段上来讲,我建议可以反过来先告她恐吓 之後再 07/07 23:37
8F:→ BrightKiller:盘算举证等手段 07/07 23:37
9F:推 BrightKiller:而且你所谓B警是叫你认什麽罪? 07/07 23:39
10F:→ BrightKiller:还有你何来坦承有虐猫? 07/07 23:40
现在情况是,甲很明显有员警(A)帮她撑腰
因为就大安分局的分析,这种事情本来警察局是不会立案的,但现在却以「侵占」成立
但我当初在搬猫时没有录音,也不知道报警後的流程
就算希望赶快上法庭解决,案件好像被卡在警察那边,就天天被他们骚扰着
B警就要我坦承我有侵占阿~因为猫的确是在我这里
※ 编辑: gisela514 来自: 122.146.14.2 (07/07 23:46)
11F:→ BrightKiller:我对该名员警非常感冒...你甚至可以考虑诉诸媒体 07/07 23:41
12F:→ BrightKiller:至於你公司不允许的话没办法,如h大所说,你只能另外从 07/07 23:42
13F:→ BrightKiller:别的法律诉诸 前提是你被扣薪或被解雇等等 07/07 23:42
14F:→ phantomli:非事实的话,就别认罪~这种不清不楚的事,认了就没翻身 07/07 23:51
15F:→ phantomli:机会。对警局可坚定表明立场,要就约你下班时间做正式笔 07/07 23:52
16F:→ phantomli:录,不然就别再打来劝认罪交差。至於开庭,是可正当请假 07/07 23:54
17F:→ phantomli:,公司没有不准的道理。 07/07 23:55
警察天天打来哩........
※ 编辑: gisela514 来自: 122.146.14.2 (07/07 23:55)
18F:→ phantomli:一样录音,告诉他不想天天接到电话,有需要就正式做笔录 07/07 23:57
19F:→ phantomli:,要移送就移送,不需要天天扰民。不要怕麻烦~愈怕愈麻 07/07 23:58
20F:→ phantomli:烦。 07/07 23:58
21F:→ phantomli:侵占这种罪,是有跟没有而已,要成立,一开始据为己有的 07/08 00:00
22F:→ phantomli:当下就既遂了,跟事後有没有还她没关系(犯後态度而已) 07/08 00:01
23F:→ phantomli:。既然是清白的,把事实还原就好了,罪证有疑利予被告, 07/08 00:02
24F:→ phantomli:是警方要证明你有侵占的故意,就等你签自白认罪。 07/08 00:03
25F:→ wind93:我很好奇这麽做对甲的好处到底是什麽? 07/08 00:10
※ 编辑: gisela514 来自: 122.146.14.2 (07/08 00:11)
26F:推 wind93:委屈你了(拍拍) 好心有好报 07/08 00:13
27F:推 hoboks:不是故意凶的 科科 推文很短只能言简意赅 07/08 00:14
28F:→ phantomli:给原po:心里怀疑的东西,不要随便讲(小心被告诽谤)~ 07/08 00:24
29F:→ phantomli:这年头,讲话小心点可常保安宁~(祝顺心~) 07/08 00:25
※ 编辑: gisela514 来自: 122.146.14.2 (07/08 01:03)
※ 编辑: gisela514 来自: 122.146.14.2 (07/08 01:06)
30F:推 turtledove:虽然不能给予实质协助 但要帮原PO加油 好心还遇到这种 07/08 10:01
31F:→ turtledove:衰事 唉~ 07/0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