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beisd (告诉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手机遗失後去警察局拿一张"受理案件登记表"
时间Mon Jul 5 04:59:51 2010
事实经过:
今天小弟在公车处候车的时候,把玩了一下手机。可能上公车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机
忘在候车亭(又也许是忘在公车上),下车後约莫三十分钟(7/4 拾二点多发现手机
已经不见,敝人於下午一点拾五分至基隆中山派出所报案(有录音,不过没做笔录)
然後印了很多张东西,警察先生说有一张「受理案件登记表」是要给我的,是我的报
案证明。期间陈述时候,有说明手机被关机。那时不知道可以以刑事案件报侵占遗失罪
问题:
请问我可以回原派出所要求更改成为刑事案件吗?
说实在我怕被拒绝,请问直接从网路上用网路报案会比较好吗?
请各位帮帮敝人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1;31m→
GYCHEN1215:老公 你知道嘛 宝贝最喜欢你咬人家的.. 07/26 18:22
1F:→ diablolsh: 颈动脉 07/26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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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0.205
2F:→ Beijingman:你是遗失又不是被偷,本来就不是刑事案件 07/05 09:00
3F:→ and:你自己都说是"遗失"了~~为何要更改为刑事案件?? 07/05 11:35
4F:推 depravity:我在公车掉两次致电请总站清理时留意都有领回 07/05 15:10
5F:推 alstonfju:如果之後有被盗打 才会衍生刑事案件的问题 07/05 15:32
6F:→ chenglihao:你要回播看看.有人接了又挂了.这样才有侵占的刑事喔.. 07/05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