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请问车体损伤的损害赔偿
时间Sat Jul 3 02:26:19 2010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0.0703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肇事者受伤,不过逃跑了。
我是被撞的人,车体受损。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有、迁移到马路边。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强制险,明天要跟保险公司连络。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行经到马路内侧(非禁止机车道)刚过第一个黄灯後看见前方约10M的交通
号志转为红灯,就在停止线上停住,约二秒後就被後方机车追撞,撞击者倒地
,我没倒地,对方手轴受伤,我方无身体上伤害,因後方车辆过多,就迁移车
辆到马路旁,对方先问为何在马路中停住,我方回答因为现在是红灯又是在禁
止线上,所以停住,然後对方询问有无受伤,我仅回答档泥板受损,请问要怎
麽赔偿?对方就逃逸,不过有记车号,後来就请警察处理。
六、问题:
请问肇事者因车祸受伤,未等待警察处理就逃逸,有无构成刑法第185条之4之
肇事逃逸罪?我方档泥板受损得否告刑法第354条毁损器物罪?
民事部份,我方得否就因车祸造成之受到惊吓部分,依据民法第18条、第184条
第 1项前段及民法第195条诉请精神赔偿?若可应如何举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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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希声之凤皇,亦见讥於楚狂;彼不世之麒麟,亦见伤於鲁人。
凤岂以讥而不灵,麟岂以伤而不仁?故割而可卷,孰为神兵;焚
而可变,孰为英琼。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范仲淹‧《灵乌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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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5.45
1F:→ alawyer:根据立法理由,仅肇事者受伤而逃逸,应不构成刑法184-4。 07/03 02:28
2F:→ alawyer:车祸除非情形特殊,否则恐难认是故意,因而难构成毁损罪。 07/03 02:30
3F:→ alawyer:本件应无法依民法第18条为请求:有无精神损赔则需视有无构 07/03 02:30
4F:→ alawyer:成民法第195条第1项各款权利之侵害,始得为之。 07/03 02:31
5F:→ ChrisBear:还是学长专业 应该我在想这个问题 07/03 02:31
6F:→ ChrisBear:对方行政责任是确定 警察说要会自己移送法院处理 07/03 02:32
7F:→ ChrisBear:现在在想人格权中的健康权被侵害 要不要向对方求偿 07/03 02:32
8F:→ ChrisBear:本来想说要维修费就好 只是因为对方逃跑就不太爽- - 07/03 02:33
9F:推 hoboks:支持你用18II 184I前段 195请求慰抚金 用人格权跟法官凹凹 07/03 03:14
10F:→ hoboks:看好了 07/03 03:16
11F:推 hoboks:举证嘛 我能想到最简单的方法 就是两手一摊让法官自行决定 07/03 03:18
12F:→ hoboks:损赔的价额(民诉222II) 07/03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