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lileo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附卡的连带责任
时间Mon Jun 28 21:01:50 2010
事实经过:
家母国泰世华的卡费(70几万)缴不出来被强制停卡,我不幸曾经是他的附卡(共两张)。
不过我可以确定2006年换发新卡後都没有消费,有一张甚至根本没开卡。
两星期前银行寄律师函给我,说我欠他们卡费9万多元及利息、违约金等,限我在三日
内结清。信中还诬赖我,说我被催讨多次都不理他们,但是我根本没有接到电话。
我接到律师函很生气,就上网找到附卡的免责条件: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74921/IssueID/20100610
也找到两个判例:
http://whclive.blogspot.com/2009/02/supplementary-card.html
我发现不必负连带责任之後,就打去银行骂人。後来他们同意撤销对我的告诉,
不过又推说诉状已经送出去了,要等到开庭当天才能撤销告诉。他们叫我收到
开庭通知不用理会,还说我不信的话,可以去法院查撤销记录(以上都有电话录音)。
我还是很不爽,所以就向金管会申诉。因为银行明知道有免责条件,还是照样寄
律师函给我,威胁我要去缴钱,不然就等着法院见,然後我今天真的收到开庭通知了。
问题:
1.律师函写的如果不是事实(说我被催讨多次都不理他们),我可以怎麽反制?
家母欠款是事实,但是难道他们就可以信口胡诌?
2.那个免责条件难道没有强制力吗? 为什麽银行可以不用查证我有没有符合条件
就乱发律师函?
3.银行会不会耍小动作? 如果我没去法院,他们也没撤销告诉,对我会有什麽影响?
4.一定要等到开庭当天之後才能知道银行有没有撤销告诉吗?
5.家母也接到出庭通知,但是她有一个(疑似在当律师的)朋友叫她不要出席,
以免被羞辱,这样好吗? 她那位朋友还有在帮她办更生,不过要家母不要通知银行。
我一直觉得她那位朋友的方式好像都不太正派,一般会这样子做吗?
6.还有其他家银行寄信来说,如果家母再不缴钱,要强制执行她的所有财产。不过
她早就没有财产了,现在跟我们住靠我们养。进行强制执行时,他们可以来家里把
我们买的东西搬走吗? (我查到的资料是通常不会搬动产,一来难以认定拥有者,
二来也卖不了多少钱。是这样吗?)
问题有点多,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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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86.150
1F:→ Eventis:开庭当天,千万不要不去,不然可能当场被一造辩论判决阴掉. 06/28 21:20
2F:→ alawyer:千万要去开庭~除非那天放台风假~ 06/28 21:38
3F:→ Eventis:推楼上一位律师,感觉是同样都嗅到了某种阴谋的味道...(谜) 06/28 21:45
4F:→ mercury1011:一定要去开庭+1 06/28 22:08
5F:推 hsinyeh:开庭那天先在外面看看对方有没有来 如果对方没来也可以 06/29 08:04
6F:→ hsinyeh:不要进去 会变成拟制合意停止 06/29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