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skei (我要成为网球王子!!XD)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聘约问题
时间Tue Jun 22 09:58:12 2010
事实经过:
小妹於五日前接了某私校的聘书,但因家庭因素无法任职。
电请学校询问退聘时,学校以提出事实证据然後再考虑,
或者等待他们找到人,才给予答覆。
小妹很害怕这样拖着就到聘约期间(8/1~隔年7/31)了。
关於聘约中,只有一条是与有关:
聘约期限内不得片面毁约。自毁约日起,停止年资计算和薪水,并可要求赔偿。
问题:
1. 若想要解聘,是否需要拿到任何解聘相关的资料?
或者只是将聘书送回即可,就不算毁约?
2. 若对方坚持不退聘,是否有办法可以解决或者等着被提告?
3. 若被提告,因为书面上未注明求偿金额,是否金额就是任他们开了呢?
4. 若任何与之沟通的纪录(例如:电话录音、存证信函、当面退聘录音等),是否
有助於在法律上的立场?
烦请高手告知,感激不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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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51.193.157
※ 编辑: Yuskei 来自: 60.251.193.157 (06/22 10:00)
1F:推 depravity:对方同意与否并不会影响对方的求偿权(除非自愿放弃) 06/22 10:20
2F:→ depravity:金额有疑虑给法院判而不是对方说了算 06/22 10:20
3F:→ depravity:4.没啥帮助 因为对方没有同意的义务 06/22 10:21
4F:→ depravity:除非契约上有写可以当然解约的事由而你刚好符合 06/22 10:22
5F:→ phantomli:合意解除契约,为何还有求偿权? 06/22 11:22
6F:推 depravity:接受你不来这个事实不表示要放弃求偿啊 06/22 11:37
7F:→ depravity:若同意可以不来表示连带得放弃求偿那谁要先同意?? 06/22 11:38
8F:→ depravity:为何不能是 好我同意我们解约可是你该赔多少再研究?? 06/22 11:39
9F:→ phantomli:所以d大的解约并非合意解约,而是学校方面行使撤销权? 06/22 13:15
10F:推 depravity:不是 我是认为同意解约要求和放弃求偿是两回事 06/22 13:19
11F:→ depravity:亦即学校同意解约包含同意无条件和同意有条件两种 06/22 13:20
12F:→ depravity:没道理只有同意无条件 上法院 而没有中间路线可以选 06/22 13:21
13F:→ phantomli:所谓的中间路线,找不到请求权基础。解释上,也很难平衡 06/23 10:52
14F:→ depravity:今天 你来找我说要解约 我回你 要解约请签这张 06/23 10:58
15F:→ depravity:"......解约损害赔偿以....日後产生..计算" 06/23 10:59
16F:→ depravity:不需要找到基础啊 就讨价还价罢了 @@" 06/23 10:59
17F:推 depravity:亦即对方除了有权同意不要来以外也有权决定要不要赔偿 06/23 11:04
18F:→ depravity:一开始的合约没说不能分开这就没绑再一起啊 06/23 11:04
19F:→ depravity:请求权来自於本来的契约 没很难看出吧 06/23 11:05
20F:推 depravity:应该是找不到法律说不能把它分开来看就是可以 06/23 11:12
21F:→ depravity:而不是说找不到法律说这可以分开来看就是不行毕竟先签约 06/23 11:13
22F:→ phantomli:请求权来自於「已经解除的契约」?我觉得这点说不通~ 06/23 14:04
23F:→ phantomli:如果是以「和解契约」方式,消灭旧契约,建立新契约倒是 06/23 14:05
24F:→ phantomli:说得过去,但好像又跟您的意思不符~ 06/23 14:05
25F:→ phantomli:占用太多原PO版面讨论,应该针对问题回应:在没法律跟契 06/24 13:21
26F:→ phantomli:约依据的情况下,是无法单方解除契约的。您若不履行合约 06/24 13:22
27F:→ phantomli:就会有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建议与学校商谈,双 06/24 13:22
28F:→ phantomli:方合意解除契约是最好。至於d大所言:解约後仍可请求损 06/24 13:23
29F:→ phantomli:赔,我并不认同(除非学校用民法第260条解除契约,而非 06/24 13:25
30F:→ phantomli:合意解除契约)。以上,供您参考、斟酌,祝处理顺利~ 06/24 13:26
31F:→ phantomli:另外,损赔金额不是学校了就算,是以因本次违约而产生之 06/24 13:27
32F:→ phantomli:损害为限,或以契约上所定违约金为损害赔偿预定额。(违 06/24 13:28
33F:→ phantomli:约金过高可请法院酌减)所以不用太担心,离八月还早,还 06/24 13:29
34F:→ phantomli:有协商解决的时间。 06/24 13:29
35F:→ depravity:哪条法律禁止校方引导合意的内容是你可以不来但是违约金 06/24 18:01
36F:→ depravity:我们再商量(对方可以拒绝不表示校方不能提出这要求吧) 06/24 18:02
37F:→ depravity:亦即为何仅能合意无条件解约不能合意有条件解约?? 06/24 18:03
38F:→ phantomli:已经解除的契约,如何成为请求权基础?此其一。若要附条 06/24 18:10
39F:→ phantomli:件再解约,该停止条件本身必须明确,例如赔我十万就解约 06/24 18:14
40F:→ phantomli:。怎麽能先解除契约,再讨论停止条件的具体数额? 06/24 18:14
41F:→ phantomli:若依民法第260条之规定解约并请求损赔岂不更直接?此其 06/24 18:17
42F:→ phantomli:二。或以和解方式订立新约取代旧约,以新约为请求权基础 06/24 18:19
43F:→ phantomli:亦可达成目的。所以我不懂大大的作法~请赐教! 06/24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