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obi23 (风之痕)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未成年买手机的问题
时间Mon Jun 21 09:03:03 2010
事实经过:
朋友之子近日以三千元向学长购买一只二手手机,
而朋友发现後希望儿子能退回
问题:
已经有大概了解相关规定,从民78来看,似乎是可以退回
但照民77条,或依其年龄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如此这般,手机这种东西,能主张是年龄身分所必需的吗?
若是,何以门号仍要满20岁才能办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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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152.43
1F:推 depravity:我是学长会主张是 理由是你不认为你小孩日常生活需要 06/21 09:19
2F:→ depravity:那你同意她办门号干嘛 想跟我要回三千请上法院 06/21 09:19
3F:推 lovedls:我也觉得 就算不是日常生活必需者 对方不退你能怎麽办? 06/21 09:30
4F:→ lovedls:为了3千上法院? 06/21 09:30
5F:推 fatcats:手机这种东西就是会折旧~退回一定可以退3000吗?? 未必吧 06/21 11:06
6F:→ fatcats:不过二手手机还要3000元的~~应该不是日常生活所必须 06/21 11:07
7F:→ depravity:手机是少数用法定折旧率算有机会会比市价高的东西 XDDD 06/21 11:08
8F:→ fatcats:我觉得价位跟功能性是一个可以界定的参考~~~ 06/21 11:08
9F:→ fatcats:我的意思是比方二手保固期剩2个月~要退的时候已经过半个月 06/21 11:09
10F:→ fatcats:然後也有外观上的损伤(多多少少)~~~不一定能全额退吧 06/21 11:10
11F:推 fatcats:会不会用民84 就处理掉了?? 06/21 11:19
12F:推 ChrisBear:买手机跟办门号是二回事 前者看民法 後者看电信法 06/21 23:16
13F:→ yuusnow:二手手机也不一定不值三千元~~ 06/22 00:44
14F:→ m06:我念到的是.."手机"是日常所需 "买手机"不是..故行为属未成年 06/23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