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ny (虾米丁)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关於毁谤,损害名誉
时间Thu Jun 17 10:38:57 2010
补充一下好了,由於私人的原因,所以短期承租了社区公共车位
1个月,并且交代社区经理不要更新车位的承租资料,所以巡逻人
员会在我的车上贴上违停的告发单,而甲先生不知明的原因知道
那部车是我的,并且车上有违停的告发单,所以质疑我违法侵占
社区公共车位。(我们的社区公共车位是可以出租的)
补充一下文书资料,其它非相关的部份已经删除。
http://photo.xuite.net/earny.ting/4095773/7.jpg
甲先生6/7当面质疑我违法侵占社区的公共车位,而我在住户与社
区经理在场的场合当面给他看
我的承租证明,而社区经理也证明是由我承租,
而我当场告知他,从现在这一刻开始,如果您再乱
传述我违法侵占公共车位的话,我便会提告。
而甲先生在昨日6/16以书面资料,书写我违法侵占社区公共车位
投递至住户信箱。
请问,这样是否已经足够构成毁谤?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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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8.67.249
1F:→ scott2009:没有毁谤意图,合理怀疑并不会构成 06/17 10:44
2F:→ scott2009:您并没有提供甲先生投递之书信资料内容,无法判断 06/17 10:45
3F:→ earny:所以即使提供承租证明与社区经理证明我承租该车位..他还是能 06/17 10:47
4F:→ earny:怀疑我违法侵占车位? 06/17 10:48
5F:→ earny:甲住户还是能够在事後去传述 我违法侵占车位吗? 06/17 10:50
6F:→ scott2009:阁下的言下之意我推敲,您是否不是该社区住户? 06/17 10:59
7F:→ earny:囧!我是该社区住户啦...XD. 06/17 11:02
8F:推 scott2009:那就没啥可怀疑的,因为有的社区会有争议的,停车位 06/17 11:08
9F:→ scott2009:是不外租的,但是又外租引发争议 06/17 11:08
10F:→ cchiu:您有租约,那甲先生是以那项理由说您违法侵占社区公共车位呢 06/17 13:48
※ 编辑: earny 来自: 140.128.67.249 (06/17 13:50)
11F:→ earny:他认为我并没有承租该车位,就放置我的车,所以是侵占! 06/17 13:51
12F:→ earny:而在经社区经理与我出示承租证明後,他又辩称是伪造的. 06/17 13:53
13F:→ earny:然 昨天住户的信箱就出现该份文书,指明我侵占车位.. 06/17 13:54
14F:推 lovedls:在经过社区经理与出示证明後 仍以信件散布指摘你侵占社区 06/17 15:29
15F:→ lovedls:车位 我认为已经有诽谤的该当了 记得保留信件 去警局告他 06/17 15:32
16F:→ lovedls:就算最後不该当 那个信件也足够让你不会构成诬告 06/17 15:33
17F:→ alawyer:这问题好像已经问过了? 06/17 16:46
18F:→ earny:楼上,没有啦!只是这个住户一直游走边缘.问题都很像.. 06/17 17:04
19F:→ scott2009:两边都不会有诬告的问题,彼此以时间、劳力做为武力展示 06/17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