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ketuts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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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公用电费的收取
时间Mon Jun 14 09:15:51 2010
事实经过:
有一大楼,没有人住,所以把电表给拆掉,管理费每月正常缴纳
大楼的公用电费是照电表平均下去分摊的
电表拆掉後,自然就收不到台电的帐单也没有公用电费
最近管委会自行开会表决通过,拆掉电表的住户也得缴纳公用电费
所以他们自行核算後,寄了一张电脑打的挂号信件
总共9个月份共5千多元的电费,要由拆电表的住户缴纳
问题:
请问管委会打的那个信件有什麽效力呢?
他们核算的标准该怎麽提出异议呢?
如果不理他们的话可以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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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194.79
1F:推 depravity:不想理就等她告到时候就会看到对方出示的证据了 06/14 09:19
2F:推 cchiu:公用电费应是不管有无居住都要付吧,管委会决议应有效 06/14 10:01
3F:→ cchiu:如一楼住户较少用电梯等特例,也是须由管委会同意减收才行 06/14 10:03
4F:→ cchiu:因公用电费分摊到各户帐单,也是经全体住户同意,不然就公电费 06/14 10:05
5F:→ cchiu:由管理费中支出即可,我们是公用水费由管理费出,公电则分摊 06/14 10:06
6F:→ liketutsau:公电是分摊到各户电表的,电表拆掉後,管委会现在要自 06/14 11:17
7F:→ liketutsau:行行文收取 06/14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