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nkher (就热血教师咩)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毁损名誉
时间Fri Jun 4 20:51:32 2010
我也是很不幸的收到传票者...
请教版上懂法律(程序)的大大
6/10到案说明是像做笔录那样吗?然後之後才接着一审、二审...
那会不会有和解会议?
和解会不会照对方随意开口的金额呢?
又假设对方不愿和解,被判有罪能否只缴罚金?这样会留案底吗?
唉....一时的情绪和逞口舌之快竟然得付出惨痛的代价
现在心情真是糟透了...
麻烦大家帮忙或提供建议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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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0.118.236
1F:推 depravity:除非你让法官很不爽不然很难不能用钱解决刑责部分 06/04 21:11
2F:推 hoboks:又一位烈士 噱爆了这笔 06/04 21:16
3F:推 OAzenO:赶快去念刑事诉讼法 06/04 21:27
4F:→ hoboks:刑事诉讼法没办法在几天内念完吧 06/04 21:49
5F:推 roboball:你还记得留言留什麽吗? 不要太超过的应该都不会怎样吧 06/04 22:00
6F:推 lovedls:到案说明就去警察局问个话做个笔录罗 然後再把警询笔录移 06/05 00:00
7F:→ lovedls:送检察官 再开个侦查庭 然後才是一审唷 06/05 00:01
8F:→ lovedls:和解的话 基本上检察官 法官案子一堆 这又是小事情 当然 06/05 00:01
9F:→ lovedls:会希望你们和解 以减轻他们的案件量罗 不过对方不和解的 06/05 00:02
10F:→ lovedls:话也没辙 06/05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