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gkkll (玺珠)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亲人间过户节税
时间Wed May 26 11:07:12 2010
事实经过:
我外婆名下的房子要过户给我,但所有费用都由我出,包括土增税之类的。
房子是三十多年的老公寓,贷款早就没有了,其实我家(爸妈我+妹)一直住在那边,只是名字不是我们家,过户後也还是会继续住,不会拿这房子怎麽样。
我家是北市的低收入户,我也查过,过户後不会取消资格,因为这房屋按照公告算来,土地+房屋总价才350万左右,低於北市的低收规定不动产资格。
为了省钱,又不犯到法律,不会被追税等等,我查询了很多资料,原本以为赠与就不能用土增税自用税率,不过,现在看来,有这一个方法?公开的秘密?
(请见连结)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120906257
询问了代书,他虽然说得有点不清楚,但好像就是这个意思,这样可以尽量帮我省到钱。
摘选重点两项如下:
1.於二亲等以内亲属间财产之买卖,未能提出支付价款之证明者,视同赠与,应课徵赠与税。
2.惟依财政部71、1、6台财税第30040号函谓:「……经稽徵机关核定以赠与论课徵赠与税者,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仍准适用特别税率课徵土地增值税。」
问题:
所以说...因为我跟外婆在二亲等内,确实可以这样做罗?
所以说...这样做的话,我跟外婆之间,是先用买卖方式,然後因为提不出支付证明,再等着被课赠与税?而赠与税还是可以免除220万?
这样整体做下来,比起其他方式(不使用遗产继承方式,我知道这个最省,完全不花钱,不过因为某些原因,我们家族决定不使用这方式),我可以省到最多的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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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4.193
1F:→ gibaman5566:一年请外婆赠与你220万 下一年赠与剩下 05/26 11:13
2F:→ gibaman5566:急着过户 请外婆赠与220剩下130请你老爸买下赠与给你 05/26 11:15
3F:→ gibaman5566:外婆拿到的帐面上100~130万(也许可以以8折买)明年再赠 05/26 11:17
4F:推 fatcats:这方法不错~~但是若考虑到死亡前两年的赠与视为遗产的话.. 05/26 11:19
5F:→ fatcats:这个节税效果就是未知数了... 05/26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