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民事相关问题
时间Wed May 26 01:44:53 2010
※ 引述《JadeTattoo (论文啊~叹)》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非封闭式商店住家,缴交管理费已达10年之久(民国83年购入),屋主均按照管理委员会
: 全额费用缴交,之後94年3月~98年12月深信仿间传闻,非封闭式住家缴交10年管理费
: 则可免於缴交(屋主未住其住所,房客流动性高),而购屋10~15年期间管理委员会
: 也未曾来电或来信告知屋主或房客缴交管理费,99年1月才接获管理委员会来信告知
: 补缴94-98年之管理费,本人以管委会权力睡眠为之抗辩,概定期给付请求权期间为五年,99年3月
: 接获法院支付命令,屋主於3月底向法院声议,期间屋主两度去涵管委会要求提供
: 帐册、会议纪录等相关资料,管委会置之不理,後经由一段期间管委会再以史无前例
: 为之回应。
: 问题:
: 1、 屋主声议支付命令後,是属时效中断或不中断?(如属不中断,得否以请求权之
: 时效期间经过为之抗辩)
: 2、 民事简易庭因原告方资料准备不全未达调解程度,被告方得否再补答辩状?
: 寄予简易庭?
: 3、 如可补答辩状,是否需要再将答辩状寄予原告方?
: 4、 辩论庭上被告方得否补述或陈述对己有利之资料?(若想补述该如何向庭上表示?)
: (如举手或其他法庭专业用语?)
: 5、 原告方於诉状上所载不实,被告方得否在於庭上提出抗辩?
: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一、时效中断可以写在声明异议(支付命令)中载明,或是於实体审判中为抗辩,
当然,支付命令的声明异议是无庸附记理由就可以为之,要写也可以。
此外,管理费的收取请求权为五年短期消灭时效(民法第126条参照),我
国时效消灭制度采抗辩说,债权人仍得请求,仅债务人生拒绝给付之事由。
本案中,得请求之五年费用,应已起诉时诉之声明所载之点,逆推回五年,於
该范围内得请求而债务人亦应给付,举例而言,於九九年五月起诉请求的话,
得请求之范围乃自九九年五月之管理费逆推回到九四年六月(60个月)止之
管理费。(我算数有点差,算错别怪我= =)
二、可,答辩状如有不充足本来就可以补寄,并非以原告资料不足为前提,指系补
寄答辩状要符合法律程序,记得缮本要寄送给对方。
三、要,民事诉讼法第二六五条第一项有明文当事人因准备言词辩论之必要,应以
书状记载其所用之攻击或防御方法,及对於他造之声明并攻击或防御方法之陈
述,提出於法院,并以缮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
四、原则上原告要负举证责任,关於收取对被告管理费之证据,譬如契约之类的,
如果被告要抗辩为时效部分,则须於言词或书面表示原告之债权请求权已经罹
於时效,拒绝给付。
五、如果被告认为原告记载有不实,可於答辩状中叙明反驳,并指称有误之处为何
,且如有证据得一并交给法院,供法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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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
你说你当过国家元首 ╭──╮
试 ╯ ╰╮
怎麽专长只有跑步和游泳.. ╭ ╮ 看...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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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专业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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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是怎麽治国的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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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23.59
1F:推 JadeTattoo:感谢大大帮忙!!!如有问题再跟您请教罗!! 05/26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