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birth2009 (rebi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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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大学生兼家教的收入 要报税吗?
时间Mon May 24 13:07:29 2010
: 推 cawba:不用缴税 除非你兼家教有赚到26万2千以上 不过应该不可能吧 05/24 04:11
: → Eventis:这个门槛不难,有些专职家教的收入很令人惊讶的. 05/24 05:18
: → msg2244:...国家在意的是那些逃漏税的大户巴~ 你这家教小户不管~XD 05/24 11:34
: → Eventis:漏税罚催下去,小户也能变大户. 05/24 12:15
: 推 cawba:专业家教是指传说中的「ㄧ流女师,闺中指导」吗 ~^@@^~ 05/24 12:43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40
名 称 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
修正日期 民国 99 年 01 月 18 日
第 3 条 营利事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未申报或短漏报所得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免予处罚:
一、依所得税法第一百十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应处罚锾案件,经调查核
定所漏税额在新台币一万元以下。但使用蓝色申报书或委托会计师查
核签证申报案件,经调查核定所漏税额在新台币二万元以下。
二、依所得税法第一百十条第四项规定应处罚锾案件,经调查核定短漏之
课税所得额依当年度适用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之金额在新台币
一万元以下。但使用蓝色申报书或委托会计师查核签证申报案件,经
调查核定短漏之课税所得额依当年度适用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计算
之金额在新台币二万元以下。
综合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依所得税法第一百十条规定应处罚锾案件,有下列
情事之一者,免予处罚:
一、纳税义务人透过网际网路办理结算申报,其经调查核定短漏报之课税
所得,符合下列情形:
(一)属扣缴义务人、营利事业或信托行为之受托人依法应汇报稽徵机关
之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不包括执行业务所得格式代号 9A
之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股利凭单、缓课股票转让所得申
报凭单、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信托财产缓课股票转让所得申报
凭单之所得资料。
(二)属纳税义务人依规定向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或稽徵机关查询,而该
机关未能提供之所得资料。
二、纳税义务人未申报或短漏报之所得不属前款规定情形,而其经调查核
定有依规定应课税之所得额在新台币二十五万元以下或其所漏税额在
新台币一万五千元以下,且无下列情事之一:
(一)夫妻所得分开申报逃漏所得税。
(二)虚报免税额或扣除额。
(三)以他人名义分散所得。
前项第一款规定自九十五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适用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03
名 称 所得税法
修正日期 民国 98 年 05 月 27 日
第 110 条 纳税义务人已依本法规定办理结算、决算或清算申报,而对依本法规定应
申报课税之所得额有漏报或短报情事者,处以所漏税额二倍以下之罚锾。
纳税义务人未依本法规定自行办理结算、决算或清算申报,而经稽徵机关
调查,发现有依本法规定课税之所得额者,除依法核定补徵应纳税额外,
应照补徵税额,处三倍以下之罚锾。
营利事业因受奖励免税或营业亏损,致加计短漏之所得额後仍无应纳税额
者,应就短漏之所得额依当年度适用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之金额,
分别依前二项之规定倍数处罚。但最高不得超过九万元,最低不得少於四
千五百元。
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之纳税义务人为独资、合夥组织之营利事业者,应就
稽徵机关核定短漏之课税所得额依当年度适用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计算
之金额,分别依第一项及第二项之规定倍数处罚,不适用前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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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37.157
1F:→ Eventis:一个月2万多非不可能,只是要接几个,燃烧生命程度,如果小家 05/24 15:00
2F:→ Eventis:教班会更可观,而且在上文既然超过推文的数字,也有跨越基准 05/24 15:03
3F:→ Eventis:的实力. 05/24 15:03
4F:→ haooxx:时薪600 一个礼拜只要9小时 一个月就2W以上了 05/24 20:59
5F:推 asasdf2:感谢您热心引用法条 我更清楚更确定了 谢谢! 05/24 21:06
6F:推 depravity:这是指你独立报税 要是被申报扶养直接加在家庭所得上 05/24 21:44
7F:→ hsinyeh:我以前一个月最多可以赚36000耶 XD 05/24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