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ssy (厝妇)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赔偿金问题
时间Tue May 18 13:26:22 2010
其实车祸经过之前有PO过文了,程序上我们双方互告,又转回来调解,
但今天调解回来,结果是调解不成立,双方落差太大。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98.12.24晚上10点多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右小腿开放性骨折
对方身体挫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已申请对方强制险,依照医疗收据与看护费,赔了11万多元。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因为天色暗(我上救护车後就下起豪大雨了),我的前进路中放置未加装警示灯的交通
锥,我看到时已来不及,虽有煞车,但前轮压到交通锥底盘,所以车子跟着交通锥滑行
一段距离後才停下来,随後遭到後面机车追撞。
初步判定图说我「驾驶失控」,对方「未注意车前距离」。
但我不认为我驾驶有失控,但对方一直咬住我这一点,至今仍认为我的过失最大。
因为第一次调解不成功(对方说她最多赔2万我要吗?),因为觉得她没什麽诚意,所
以调解结束後我就提告,於是对方也提告,上个月在法院侦查庭双双以被告身份出席。
对方请了律师,向法官陈述情况时说她没过失,法官还追问:「你都撞到她了,你确
定没过失吗?」对方认为我撞交通锥是我自己的过失,而她撞到我是因为我的过失导
致她闪避不及,法官有回她:「如果你认为她(意指我)这样有过失的话,那你撞到
她不也有过失吗?」
法官在问我怎麽会看不到交通锥时,我强调当时真的很暗,看到的时候反应已经来
不及了,对方也急着点头说「对对对,真的很暗。」这样的陈述过程请问对我有利吗?
总之法院转回来重新调解。今天对方说她真的很有诚意,愿意赔我8万。对方律师并且
一直强调我也有过失,到时候上法院过失伤害成立後,罚款大概需6万元给政府,没有
比较划算。并且说强制险只赔下来11万,就表示保险公司判断我的伤势的合理赔偿就是
如此。
我听了不以为然,因为我的疗程还没结束,後续不只还要手术取出钢板,还要复健、整
条小腿不只是满满的疤痕,而且还爆开缺肉造成凹凸不平,整型除疤都不够了。而且对
方也列出赔偿明细20万(我当然知道她是故意列高的,因为我也是),我便说:「如果
他这样的擦伤都能要求20万,那我这条腿只愿意赔我8万是不是太说不过去了?」
所以我们因为价格差距太大,所以又调解不成功了。
六、问题:
大家一直在说行情价,说我就算到法院,也判不了多少钱。但确实是如此吗?
强制险只赔偿医疗或其他有收据的部分,我因此被开除至今损失的薪资都不只8万了。
而复健的路漫漫,前阵子又因钢板锁扣莫名其妙断裂又开了一次刀,後续的医疗难道不
用钱吗?我一个快30岁的女生,工作才刚开始,人生的精华就要逝去,这段时间除了一
条丑陋的废腿,我没办法打拼事业,失去行动力,交不到男友,适婚年龄无法承受受孕
的压力,这对我的人生是多大的损失?这真的不是什麽「强制险死亡给付也才150万,你
一条腿是能赔多少?」可以一语概之的。
今天我就是感受不到对方的诚意,她从头到尾不闻不问,所以才那麽计较。
8万算什麽?请个律师就花多少钱了?但到底行情价是多少呢?难道强制险我能拿到全部
20万就算足够,我应该满足了吗?对方律师说她也有劝当事人要表现诚意,不能只想靠
强制险赔偿,还要自己掏腰包出来才可以,但是8万算什麽呢?
所以我们又要回到法院去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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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222.209
1F:推 depravity:被开除该找公司要赔偿或诉讼回复工作权 05/18 13:29
2F:→ yessy:有呀,但是因为老板恶质,我也不想回去了,所以就以资遣的方 05/18 13:29
3F:→ yessy:式处理。当时跟老板也处理的很讨厌,老板呛声:「你车祸你倒 05/18 13:30
4F:→ yessy:楣,但我跟着你倒楣,我最无辜!你的薪资损失应该找撞你的人 05/18 13:31
5F:推 depravity:你能跟她要的是不能工作的损失而非被开除的 05/18 13:31
6F:→ depravity:请小心要钱的名义 这会影响结果 @@ 05/18 13:31
7F:→ yessy:赔,怎麽会是找公司负责呢?」(因为我要求留职停薪结果被开 05/18 13:31
8F:→ yessy:除了,我也很烦啊,所有的人都撇清责任,那我呢? 05/18 13:32
9F:→ yessy:恩恩,谢谢,那我懂了。我也是以不能工作为名目,被开除只是 05/18 13:32
10F:→ yessy:强调我因为这场车祸造成的损失。 05/18 13:33
11F:推 hoboks:两方都有受伤 你没有占到绝对的优势 05/18 14:01
12F:→ hoboks:对方还有请律师 律师有上法庭辩护吗? 你要不要查一下真的 05/18 14:02
13F:→ hoboks:有律师牌吗? 若真的有请律师 你们武力根本不对等 05/18 14:02
14F:→ hoboks:建议你还要另外向放置三角锥的单位求偿 05/18 14:03
15F:→ yessy:律师没发言,不确定不是有牌律师,但他说他处理过很多案子了 05/18 14:04
16F:→ yessy:自来水公司我会提告,但家人怕求偿不到(他们总有社会很黑暗 05/18 14:06
17F:→ yessy:我们没背景能争什麽」的乡愿心态,所以觉得对撞我的人求偿的 05/18 14:07
18F:→ hoboks:一般交通案件赔偿金额不高 不太可能会专程请律师 不划算 05/18 14:07
19F:→ yessy:动作还是要有。其实我也觉得主要过失在三角锥,我们两个都是 05/18 14:07
20F:→ hoboks:民事求偿就把撞你这位+自来水公司并列被告 05/18 14:08
21F:→ hoboks:印象中版上有类似的文章 我以前有回过了 05/18 14:08
22F:→ yessy:受害者,也许站在对方的角度,他们真的心里也很呕,明明就没 05/18 14:08
23F:→ yessy:错。只是家人一直教我不能有这种心态-_-,因为对方并没有同 05/18 14:09
24F:→ yessy:理心来看待我。 05/18 14:10
25F:→ yessy:恩恩,我知道并列被告。只是那时候已经开庭了,然後进入调解 05/18 14:11
26F:→ yessy:我向自来水公司提告时顺便询问警员如何并列被告好了。 05/18 14:11
28F:→ hoboks:还有有没有穿律师袍 也可以记下对方姓名 上网查有没有律师 05/18 14:12
29F:→ hoboks:牌 若没有牌执行律师业务有刑责 05/18 14:13
30F:→ hoboks:基本上能请律师的机会很小 所以在程序上就要用这点去干扰 05/18 14:14
31F:→ hoboks:对方 让他只能自己跟你进行攻防 不然你一只他两只 05/18 14:14
32F:→ yessy:律师是坐在14号,当天有穿律师袍(如果那叫律师袍的话)。 05/18 14:14
33F:→ yessy:但他没有发言,只有最後法官问愿不愿意调解时,他抢答愿意 05/18 14:14
34F:→ hoboks:律师怎麽会坐14号? 应该坐10号才对 05/18 14:15
35F:→ yessy:那天攻防战还好,只有解释车祸状况。对方说为了闪我而滑倒, 05/18 14:16
36F:→ hoboks:调解非律师可以进行 但不能执行诉讼业务 要不要调解关他甚 05/18 14:16
37F:→ hoboks:麽事情 05/18 14:16
38F:→ yessy:法官就直接追问有没有碰撞,还是只有闪过。 05/18 14:16
39F:→ hoboks:我只是提醒你你应有的权力 如果你不介意对方法律知识比你 05/18 14:17
40F:→ yessy:对方避重就轻的部分,法官都有追问。他也承认有撞到我 05/18 14:17
41F:→ hoboks:充足 那就可以略过这个程序上的问题 05/18 14:17
42F:→ yessy:恩恩,我了解。谢谢,他的确坐在我们的後方,所以应该是14号 05/18 14:18
43F:→ yessy:所以之後上法院,真的要特别留意跟对方的攻防!今天调解确实 05/18 14:19
44F:→ yessy:都律师发言比较多,只是调解还是不成功。我想可能是我退让也 05/18 14:20
45F:→ yessy:不够多吧!但一直要我退让,我实在是很不舒服-_-。 05/18 14:20
46F:→ hoboks:个人猜测对方根本不是律师 你可以跟他要名片 05/18 14:22
47F:→ hoboks:网页上输入对方名字就可以查询是否有律师牌 05/18 14:23
48F:→ hoboks:原则上要谈判只跟一个人谈就好 你藉口说对方不具律师身分 05/18 14:23
49F:→ hoboks:因此只愿意跟当事人谈 当事人不谈就不用调解了 05/18 14:23
50F:→ hoboks:你让越多人加入对方的谈判团 对方的谈判武力不就越凌驾在 05/18 14:24
51F:→ hoboks:你之上? 除非是你对自己谈判的能力很有把握 不然要用这些 05/18 14:24
52F:→ hoboks:理由的时候就一定要拿出来用 让你门双方都是1v1 pk 05/18 14:25
53F:→ hoboks:假设联你们1v1 pk都谈不拢 再加一个对方懂法律的帮手 05/18 14:25
54F:→ hoboks:你觉得谈得拢吗? 05/18 14:26
55F:→ yessy:所以今天才谈不拢QQ。下次我试着看能不能拿到他名片好了.... 05/18 14:26
56F:推 hoboks:还有对方"律师"的说法与实务多处未合 不要轻易相信 05/18 14:28
57F:→ yessy:我想可能是因为是调解的关系,故意恫吓我一下吧XD 05/18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