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LLFLY (把握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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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承] 妈妈的遗产
时间Fri May 14 19:39:10 2010
事实经过:
妈妈有三名子女 , 大哥
二哥
妹妹
妈妈生前在世的时候,三位子女都有将 其薪资交给妈妈
妈妈生前有一些 现今存款, 於89年 1 月13日先转汇给妹妹的户口,约300万
妈妈於89年2月8日过世,
劳保给付 89年4月10 日,约70万
一些奠仪约10万
活会至90年5 月15日 ,约50万
死会至90年5 月15日,约25万
总金额约370万,
我在不知情下 ,不知 道我没有权力处理遗产,於89年7月30日,将这笔钱私自转给二哥
并未知会大哥,有签下证明书,证明妹妹有把这笔钱(妈妈的遗产)汇给二哥
其间约有8 年完全没有和大哥、 二哥联络,
二年前爸爸过世,留下一笔土地,一 笔房子,
之前二哥要结婚生小孩,所以没有处理遗产费
现在大哥要先追溯母亲遗产的部分 ,
4/27开调解委员,可是二哥态度认为这笔钱是他的
不愿意拿钱出来,而且也说钱都花光了
希望就此算了
问题:
刚刚在版上爬文,得知民法继承继承权有10年的问题,如果他就此赖帐,
上法院会不会这笔钱就拿不回来........
如果大哥跟妹妹有权利追朔妈妈遗产的部份,可以用二哥土地(老爸的遗产)来代偿吗?
因为二哥也不愿意放弃继承老爸的土地
现在调解委员说会再跟二哥岳父说说看,给委员七天时间
如果采取法律途径清算,是否可行?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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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4.113
1F:推 hoboks:你哥是说他花光了 也没说遗产全部是他的吧 05/14 20:29
2F:→ hoboks:以民法179不当得利请求 请他返还就好了 05/14 20:30
3F:→ HILLFLY:所以说没有10年期限? 05/14 20:31
4F:推 hoboks:尽量快点起诉才不会有更多问题 05/14 20:41
5F:→ HILLFLY:对方如果不环 可以查封财产 05/14 20:53
6F:→ HILLFLY:吗? 05/14 20:54
7F:→ HILLFLY:感谢解答.......Orz 05/14 21:39
8F:→ alawyer:个人建议,先假扣押二哥的财产(土地),再慢慢谈或打官司 05/15 02:45
9F:→ alawyer:也许大哥和妹妹一起找律师谘询,可能会比较妥当。 05/15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