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rventuglyb (为了中神)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婚姻] 报失踪与从母姓与申请低收入户
时间Thu May 13 12:00:32 2010
事实经过:
家父已不在台湾三年也已经失联 在这三年内我们都是low income
另外父母在我五岁时已离异 离婚协议书?上法官判家父要每月给一万元的赡养费
下个月就到了申请低收的月份 (不知道为何本年度变成半年??)
离婚协议书?上的一万元赡养费是会加入在收入内的
但实际上我父亲已不在台湾 自然也没有给一万元赡养费(在的时候也并不是每月给)
问题:
虽然之前申请低收都已经核可了
但家母还是请我询问一下 要怎麽样能不将不存在的一万元赡养费加入在收入内??
另外想请教一下 我父亲已不在台湾三年 这样是符合失踪人口吗?
以及若要改从母姓需要父亲的同意 但他已失联 我们可以改从母姓吗??
最後一个问题是请问低收入户的申请是只计算收入 并不计算负债?
不计算每月固定支出债务偿清??
以上三个问题请教生活法律板的法律先进前辈 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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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41.245
1F:推 phcebus:4/30刚三读通过民法1059条 成年人改从母姓不须父母同意 05/13 12:33
2F:→ ferventuglyb:我还不是民法上的完全行为人 05/13 12:38
3F:推 depravity:不在台湾和失踪不完全等於 05/13 12:39
4F:→ ferventuglyb:应该说自从他说他要离开台湾後 已失联三年 05/13 12:44
5F:→ ferventuglyb:请问这样可以去警局申报失踪吗? 05/13 12:44
6F:推 akrikho:低收入户申请,只看收入, 不看负债. 不然会很多人钻漏洞的 05/13 19:45
7F:推 darimgh:他在台湾有没有财产啊? 有的话就强执来做收费吧.. 05/14 07:34
8F:→ darimgh:例如存款、房子、等等的... 05/14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