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ten (弁天)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当人头代领工程标押金了...该怎麽办?
时间Thu May 13 01:45:38 2010
事实经过:
事出突然,今天我想我大概变成人头了。
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我朋友委托我帮他领县政府工程的标押金,
朋友的公司是A公司,但为了能够增加得标的机会,同时使用了B公司的名义加入竞标,事
後A公司标到了该工程,於是要去县政府拿回B公司的标押金。
为了避免县政府得知A、B公司实际上是有联系的,登记在A公司的员工不便前去领取B公司
的标押金,只好请其他人拿公司的大小印章代领。
而我很倒楣的就是那个代领人,我朋友事前没有跟我说明太多,到了县政府才跟我说是请
我代领,我内心忐忑但是已经走进办公室,骑虎难下的就签了名字与身分证字号,经县政
府人员核对印章无误後领回。
领了之後才发现,该支票金额高达60几万,并且没有附领收人title,而且可背书转让。
我感觉到非常惶恐。
事後我朋友直接到邮局寄了快捷将支票寄给B公司。
原本我以为他要直接拿回公司,希望跟着他并监督支票确实到公司负责人手上,并且看到
title确实填上应有的人的名字,但没想到是跟着大小印章寄到台北。
目前我面临到以下的问题:
1.在没有办法搞清楚状况的情形下,我感觉非常惶恐。
如果支票没有确实回到B公司,或者是B公司佯称没有收到支票、
而我也不是该公司员工却代为领取,是否会法律上的责任呢?
2.在联系之後,我朋友承诺明天回公司将支票领取人名称、公司地址、电话、
快捷编号给我,并请A公司老板连络B公司老板,确认收到支票让我安心。
请问我还有什麽应该注意的部份?或者我能够以什麽样的方式避免日後有的纠纷呢?
虽然我的朋友不一定有心眼害我,但其他同事或老板则很难说,毕竟素不相识。
因此我还是希望能够多留一些资讯,避免日後法律上的纠纷。朋友希望我安心,但他实际
上作为A公司的员工又没有签名,如果真的发生事端大概也跟他没关系,所以我真的无法
安心。
请板上的朋友帮帮忙,给我一些指引,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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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92.213
※ 编辑: benten 来自: 59.115.192.213 (05/13 01:50)
1F:推 fatcats:支票用寄的 有报值吗?? 不然你应该去查一下漏信赔多少 05/13 01:56
2F:→ fatcats:通常只有禁止背书转让 不怕别人拿走的才敢这样寄吧 05/13 01:57
3F:→ fatcats:不过既然你已经做了 就祈祷不要出事吧!! 05/13 01:58
4F:→ benten:好像只有快捷,没有特别报值... 05/13 01:58
5F:→ fatcats:跟公司大小章一起寄 如果寄件人是你朋友... 05/13 01:59
6F:→ fatcats:表示最後经手的人是你朋友.... 05/13 01:59
7F:→ benten:嗯,目前也只能祈祷他们公司的人愿意不要坏心了> < 05/13 02:00
8F:→ fatcats:下次记得请朋友跟你签收...因为你有跟给你的单位签收 05/13 02:00
9F:→ benten:嗯嗯,这样我知道了,我明天会请他跟我签收的! 05/13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