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ger28 (永远的鹰大侠)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见证人适合经收「和解费」吗?
时间Mon May 10 22:50:04 2010
事实经过:
五个国中生欺负一个坐轮椅的肢障生...结果撞墙後骨折...
今天六方家长出面协调和解後...
签写和解书并请担任班导师的我(六个都同班-.-)及另一位陪同的老师做见证人...
最後并协议由我帮忙收五位家长愿意赔偿的和解金...
收齐後再转交给被害人的家长...
问题:
1.和解会议中的见证人有这样的义务吗?我可以拒绝吗?
2.在这代收、转交的过程中,我需要做些什麽事来保护我自己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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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76.39
1F:→ hoboks:不要经手钱较好 叫他们自己汇款 05/10 23:04
2F:→ depravity:1.没这义务 可以拒绝 2.在朝会公开举一张一张数清好了 05/10 23:12
3F:→ depravity:既有很多证人又可以警惕其他学生一举两得 05/10 23:12
4F:→ rock0807:公开不妥 可能影响学生名誉而上新闻 反而自己一身腥 05/10 23:41
5F:→ depravity:当"手套"本身就是一身腥的行为了 05/10 23:52
6F:→ depravity:不想办法容易举证钱的流向麻烦未必比较小啊 @@ 05/10 23:53
7F:→ depravity:由其是"愿意赔偿的金额"看起来就像不确定的金额 @@ 05/10 23:54
8F:→ iscu:请受害人家长自己收吧 要是对方不给钱 早点提起告诉 05/11 01:32
9F:推 fatcats:要小心你从见证人变成其他事件的当事人...资金流向很重要 05/11 02:59
10F:→ fatcats:而且既然是协议 表示你在场并无反对 那你当时不表达意见?? 05/11 03:01
※ tiger28:转录至看板 Teacher 05/11 08:41
11F:→ tiger28:回楼上,当时就是没有足够的法律概念... 05/11 14:28
12F:→ tiger28:相当感谢各位大大的回应与指教...我决定采用1F大大的建议 05/11 21:29
13F:→ hoboks:选我选我选我:) 05/12 00:51
14F:推 depravity:恭喜h大高票当选 请办流水席宴请被m文超过30的板友 XD 05/12 01:12
15F:→ yanginru:恭喜H大当选.请发给M文30以下版友5000元走路礼卷代金.XD 05/12 03:31
16F:推 hoboks:去法院办版聚:) 05/12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