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nho (空白)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请问生前赠与的能不能并入遗产计算?
时间Wed May 5 19:12:33 2010
事实经过:
朋友的家里有些家庭纠纷,(重男轻女之类的 然後儿子女儿不合)
所以他的外婆把名下的财产都先过户给儿子和孙子(不给女儿)
目前他外婆还没过世
只是一直再办这些手续.
问题:
之前看到如果是遗产分配的话会有特留分,
而生前两年的赠与可以追朔到遗产部分(但不清楚是税的问题还是以给的可以追回重分)
所以请问如果他外婆两年内过世 是否之前赠与的部分可以重新追回(当遗产)分配
也就是起码女儿可继承的特留分可以追回?
还是就完全没办法了?
先谢谢大家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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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50.43.179
1F:→ hoboks:某些赠与可以归扣 05/05 19:16
2F:→ hoboks:全部送光光应该没救 05/05 19:16
3F:推 hsinyeh:生前赠与并同遗产计算是税的问题 与特留分无关 05/05 20:48
4F:→ binho:了解了~ 谢谢楼上两位的回答^^ 05/06 11:09
5F:推 CCtonG:民法第1148之1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二年内,从被继承人受有 05/07 18:49
6F:→ CCtonG:财产之赠与者,该财产视为其所得遗产。 05/07 18:49
7F:→ Eventis:Orz......1148-1受害者+1.......XD 05/07 23:10
8F:→ Eventis:那一条的"所得遗产"意义很奇妙的,每看立法理由一次就想骂 05/07 23:11
9F:→ Eventis:一次脏话的立法技术Orz 05/07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