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jor (好吧,我是三舅)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本票的正当性?
时间Tue May 4 16:12:26 2010
事实经过:
其实我对於本票还是有很多疑惑
之前上网去查看本票的时候
他们的说法是本票就是代替现金的一种做法
但是好像有人说就算签了本票还是能提出各种诉讼让本票不成立
故事经过
『A男觉得B女跟在自己身边照顾自己这麽久了,
很想回馈她点什麽东西,
於是签下一张两百万的本票送给B女当生日礼物。』
问题:
1. 基於这种理由所签下的这张本票是合法的吗?
2. 如果1.合法,但A男实际资产不足两百万,这张还有效吗?
3. 如果A男过世,那这张本票还能跟继承人追讨吗?
4. 如果继承人抛弃继承,那这张本票要怎麽追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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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147.70
1F:推 ChrisBear:1.符合票据法第120条就有效 2.有 3.可 4.针对遗产 05/04 16:16
2F:→ ChrisBear:前提是到期日到了之後要在一定时间内去提示并声请裁定 05/04 16:17
3F:→ senjor:不好意思,再请问一下,如果我是继承人,我有方式反击这张 05/04 16:19
4F:→ senjor:本票的合理性吗? 05/04 16:19
5F:推 phcebus:请问哪里不合理了? 此外3. 限定继承的话不会有跟你讨 05/04 16:21
6F:→ phcebus:的问题 05/04 16:21
7F:→ senjor:给这张本票的理由不合理,本票可以这样赠与的吗? 0.0 05/04 16:24
8F:→ senjor:还是说本票真的可以不问理由? (不好意思,这问题可能很蠢 05/04 16:27
9F:推 phcebus:出於本人意愿 有何不可? 只要非强制 诈术等基於本人意愿 05/04 16:28
10F:推 depravity:他赠与的是两百万 本票只是拿来担保用 不是赠与本票 05/04 16:28
11F:→ phcebus:就个人信用 担保 05/04 16:29
12F:→ phcebus:各种诉讼让本票不成立 就是你被一堆人揍了一吨 然後你不签 05/04 16:31
13F:→ phcebus:不放你走 这样 05/04 16:31
14F:→ senjor:感谢各位大大的回应,我懂了 @_@ 05/04 16:33
15F:推 feats:大推 05/04 23:37
16F:推 newrulin:这不属於"无因性"吗,还是票据的无因性只限不受原因影响 05/05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