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lon (迈向财务自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心得] 难道偷窃还分金额,偷50元就不是偷吗?
时间Mon Apr 26 12:19:10 2010
我终於体会到什麽是市井小民的心酸
家里因为出租,所以东西被偷,又因为金额不大(才一万元)
根本就没有人要理我,其实事情发生,我很单纯的只是想把东西要回来
其余的事情我根本不想追究,但对方的态度极其的恶劣及顽劣
第一次我打电话给他说,「家里东西被偷,我要报警,因为你们也住在这,
回来看是否有东西掉,所以请你们回来後,再一并报警处理」
当时我并未指名道姓说东西是谁偷的,但因门窗未被破坏,就只有2名房客有嫌疑
我的目的只是在於,我已经知道东西被偷了,想等他们回来好好跟他们谈
东西只要还我,我可以不追究
但对方直接回应「你报啊,就报警啊」(完全毫无悔意)
等到警方来了,很明显的,完全没有要帮我处理的意思
虽没有明讲,但言下之意就是,「这是出租本来就要负担的风险,这很正常啊!」
况且什麽证据都没有,你要我们怎麽办案,人就走了
我不甘心,只好自己去搜证,让我找到了电梯录影带中,有一名房客就带着我们家的东西
进了电梯,并且在外面托外人带走,但基於了解台湾的法律程序冗长
所以我给了对方第二次、第三次、到报案前的早上,第四次机会
跟他说,我不想告你,我只想要回我的东西,并且偷窃是公诉,不是我说能撤就撤的
回应我「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干嘛,东西就是我的,有什麽好说的」
现在报了案,因为金额不大,
(其实我根本不是在意那个金额,而是这些人就是认为金额太小,才敢妄为)
我实在看不下去这种人还能在社会上逍遥却能安然无恙
现在报完案,对方也做完笔录,警察也是推的一乾二净,只给我一个结论是
「我跟他们说什麽疑点都没有用,请我到时候上了法院,跟对方对质後最清楚」
这二天我积极的找懂法律的人帮我看这个案件是否哪里可以再增强我的证据
以及後续如果我胜诉,对方会怎样
但得到的答案真的对台湾的法律很失望,「偷50元跟你偷5千万是不一样的」
办案的人态度会不同(这个我还能理解),但罪刑也会不同(这部份真的很难理解)
我不懂,「偷」这个行为就是错的,难道还分偷一点点跟偷很多吗?
所以意思是「恶小就可为之」?那这样,将来的社会还有安宁吗?
我是个平民老百姓,请不起律师,更不是政商名流,说的话根本不会有人理
如果今天是一个政商名流,被闯了空门,如果掉东西的金额也不大,
警察也会这样比照办理?请政商名流自己去找证据,还是会积极处理?
所以结论就是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只要掉的东西低於10万以下
我们只能活该认倒楣吗?错就错在我们不够有钱,不够有权?
--
远远望着你 远远想着你 远远念着你
期待~~你会回过身 期待~~你会告诉我 我也想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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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226.31
※ 编辑: lollon 来自: 140.113.226.31 (04/26 12:19)
1F:推 awanderer:失窃金额不同 刑度不同不是很正常吗? 04/26 12:25
2F:→ awanderer:当然 选择性办案是不对的 04/26 12:25
3F:→ lollon:我觉得刑度的判别重点应该放在动机、犯後态度,而不是金额 04/26 12:28
4F:推 hoboks:你想太多了 要走法律途径就得先让心脏强一点 04/26 12:30
5F:→ hoboks:法院有很多人在使用 警察也爱吃案 所以遇到这些事情都很正 04/26 12:31
6F:→ hoboks:常的 直接回文好了 04/26 12:31
7F:推 mapleone:警察已经作到他分内义务。请问你还想要什麽? 想要全民 04/26 12:55
8F:→ mapleone:都有vip级服务的话,可能要先捐两兆兆,让检警法官人数 04/26 12:56
9F:→ mapleone:增加十倍吧。 04/26 12:56
10F:推 mapleone:但还是祝您能在法庭上拿回被偷的款项。 04/26 13:01
11F:推 awanderer:认真看了内文 比较像是民事纠纷 警察如果愿意办并移送 04/26 13:05
12F:→ awanderer:应该还是不起诉处分 好好找对方讲比较实际 04/26 13:06
13F:→ rock0807:昨天看新闻 警方办窃盗 留置一个8岁小孩过夜後才移送 04/26 14:00
14F:→ rock0807:也被骂说过当 那我反问你 这社会的标准在哪?? 04/26 14:02
15F:→ rock0807:今天问题根本不在金额大小 而是在於警方处理的不合你意 04/26 14:03
16F:→ rock0807:今天就算你被偷100万 有受理 但警方找不到人无法破案 04/26 14:04
17F:→ rock0807:你也是会骂 04/26 14:04
18F:→ rock0807:8岁小孩"才"偷一盒巧克力 警方照正常程序 也是被鞭啊 04/26 14:11
19F:推 rock0807:你今天要鞭的应该是警方吃案 警方要吃案 金额大小只是 04/26 14:13
20F:→ rock0807:劝退你报案的方法之一而已 04/26 14:14
21F:推 chihho1628:警察难为阿~~~ 04/26 14:25
22F:→ lollon:如果有人跟我说警察的办案只负责「作笔录」那我或许就不会 04/26 14:41
23F:→ lollon:如此失望,什麽叫「才偷一盒巧克力」 04/26 14:42
24F:→ lollon:所以「恶小就可以为之」?现在的社会如果大家的想法是这样 04/26 14:42
25F:→ lollon:那我对於此次的事件就不会太意外了,因为社会已经病了! 04/26 14:43
26F:推 hoboks:你不是也找到你的木架? 将来可以当作呈堂证供吧 04/26 14:44
27F:→ lollon:警察处理什麽叫「不合我意」,我有说「应该怎麽处理吗?」 04/26 14:44
28F:→ hoboks:只要确认木架所有权属於你 不就可以定对方罪了吗? 04/26 14:44
29F:→ lollon:重点在於没有人看重这件事情,因为大家的想法已经变成 04/26 14:45
30F:→ hoboks:冷静点 你已经气到看起来像是为攻击而攻击了 04/26 14:45
31F:→ lollon:只要「无伤大雅」没有「死人」没有「伤亡」就不算有事了 04/26 14:45
32F:→ hoboks:你的目的是要让小偷绳之以法 还是你有其他目的? 04/26 14:46
33F:→ hoboks:没人说要死人才算有事 我朋友为了几百元也都会上法院争讼 04/26 14:46
34F:→ lollon:我的目的只在於让小偷知道不是偷小金额就可以恣意妄为 04/26 14:47
35F:→ hoboks:我帮他出庭早就不只这几百元了好吗? 重点是 你到底想花多大 04/26 14:47
36F:→ hoboks:决心 去诉追对方 04/26 14:47
37F:→ lollon:但不管到哪里,人家都会先问一句,你东西价值多少 04/26 14:47
38F:→ hoboks:那你的目的很明确啊 将小偷绳之以法 不就是你该做的事情吗? 04/26 14:48
39F:→ lollon:回答後,对方给我的回答都是成功的机率不高,因为警方不会 04/26 14:48
40F:→ hoboks:一万元很多了吧 我朋友几百元都在吵了 你想太多 04/26 14:48
41F:→ hoboks:那你希望警方怎麽帮你? 04/26 14:48
42F:→ lollon:看重,加上现在版上一些大大的想法,难怪会有一堆小偷妄为 04/26 14:49
43F:→ hoboks:你想太多 我就不相信有小偷偷我家东西 还敢胆大妄为的 04/26 14:50
44F:→ hoboks:版上的大大是以法律观点+实务上的想法来回答的 04/26 14:50
45F:→ MarsET:........所以现在鸽子已经吃你案了嘛? 04/26 14:51
46F:→ hoboks:你不能因为不合你意 就把所有人打成 支持小偷犯小罪 04/26 14:51
47F:→ lollon:h大,这位小偷其实就是咬定我不会因为小金额把事情闹大 04/26 14:51
48F:→ MarsET:阿你不是都准备要上法院了? 我看不懂你想做啥欸 04/26 14:52
49F:→ hoboks:我的意见同上 04/26 14:52
50F:→ hoboks:要不要闹大是你可以决定的不是吗? 何必受小偷影响? 04/26 14:52
51F:→ lollon:我并没有想做啥,我只是想知道对於这件事情,大家的观感 04/26 14:54
52F:推 hoboks:嚣张的小偷就让他绳之以法啊 还有第二句话吗? 04/26 14:55
53F:→ MarsET:你来这里问 大家当然是给你法律观点阿...就如上所述 04/26 14:55
54F:→ lollon:从头到尾我有提出哪里不合我意吗?警察就是照程序办案 04/26 14:55
55F:→ hoboks:警察也只是侦查的一环好吗? 小偷还得面对检察官 法官两关 04/26 14:56
56F:→ MarsET:因为您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不满的意味...是我搞错了嘛? 04/26 14:56
57F:→ lollon:这部份我很明白,但我直到今天才知道,警察只负责作笔录 04/26 14:57
58F:→ lollon:我的不满在於,台湾的法律制度对小偷的制裁,不是警察办案 04/26 14:58
59F:推 hoboks:所以你的怒气就是觉得 警察完全没帮你找到一项证据? 04/26 14:58
60F:→ lollon:这是一部份,因为我在第一时间报案,他们完全没有想处理 04/26 14:59
61F:→ lollon:所以这样的处理办案是对的罗?是正常的? 04/26 14:59
62F:→ hoboks:你要知道 民事诉讼的话更惨 所有证据几乎都是你要去蒐证的 04/26 15:00
63F:→ hoboks:刑事诉讼至少还有警察 检察官帮你 04/26 15:00
64F:→ lollon:来了之後,没有作笔录,也没有受理报案,说没有证据就结束 04/26 15:00
65F:→ hoboks:这都不代表小偷就是可以恣意妄为 小偷就可以犯小案 04/26 15:01
66F:→ hoboks:要警察积极的办案可以找管道 去找你们家附近的议员讲一下 04/26 15:01
67F:→ hoboks:警察就会如你意了吧 04/26 15:02
68F:→ hoboks:况且你的目的不是要让小偷绳之以法吗? 别人的态度 04/26 15:02
69F:→ lollon:我会讲「恶小可为之」这句话是因为我为了这件事去请教一些 04/26 15:02
70F:→ hoboks:你只能尽你的能力去影响他们 重点不是应该放在 要怎麽定小 04/26 15:03
71F:→ lollon:人,对方也是正在诉讼中,因为小偷也是小恶,正在自诉中 04/26 15:03
72F:→ hoboks:偷罪吗? 04/26 15:03
73F:→ lollon:再加上刚又有人推文「才偷一盒巧克力」这句话就让我更觉得 04/26 15:04
74F:→ hoboks:一万元哪算小恶 偷一张信纸在实务上才算小恶好吗 04/26 15:04
75F:→ lollon:所以不偷上千万就不会被正视吗? 04/26 15:04
76F:→ hoboks:r大的意思是 8岁小孩跟偷巧克力的关系 8岁小孩即使杀人 04/26 15:04
77F:→ hoboks:刑法都不能处罚的 04/26 15:05
78F:→ lollon:有一个念法律的朋友说,基本上不到150万,检察官不会做测谎 04/26 15:05
79F:→ lollon:的动作 04/26 15:05
80F:→ hoboks:你一直陷在要偷千万才有人正视 有人说偷一万元是小事吗? 04/26 15:05
81F:→ lollon:那我可能误会他的意思了,这部份我可以道歉 04/26 15:06
82F:→ hoboks:还好吧 看人判案 有法官就判偷脚踏车的小偷重罪 04/26 15:06
83F:→ hoboks:因为法官自己被干走脚踏车 所以很赌烂偷脚踏车的人 04/26 15:06
84F:→ hoboks:脚踏车应该连你损失金额都比不上吧 还不是要坐好几年劳 04/26 15:07
85F:→ lollon:所以我只希望接下来能够碰到的检察官是一个能针对动机、犯 04/26 15:07
86F:→ lollon:後态度这个方向,去做惩处,而不是针对金额大小 04/26 15:08
87F:→ hoboks:犯後态度一定会考量的 但金额可能无法如你所愿 04/26 15:08
88F:→ lollon:这篇文章我最主要想表达的是,我不想看到这些人因为恶小而 04/26 15:09
89F:→ hoboks:所有的变因司法官都得一并考量 这是法律的规定 无法妄为 04/26 15:09
90F:→ lollon:能逍遥或者是抱持着反正也不会有太大的惩处 04/26 15:09
91F:→ hoboks:偷一株小菊花跟偷走清朝古董 所作的量刑一定不同 04/26 15:10
92F:→ hoboks:本例没有恶小的问题 偷窃就是偷窃 况且一万元不算小 04/26 15:10
93F:→ hoboks:能逍遥的话就是证据不足够让他被起诉 那就只能恭喜他上辈子 04/26 15:11
94F:→ hoboks:烧好香 或是再去补强证据让他绳之以法 04/26 15:11
95F:→ hoboks:疑 交大有科法所啊 你去问不专业的 何不去科法所做谘询? 04/26 15:12
96F:→ hoboks:等下你就直接去系办 就可以预约谘询啦 而且校内学生免费 04/26 15:13
97F:→ lollon:所以我自己能够提出的证据,我也不断的再努力当中 04/26 15:13
98F:→ lollon:这部份我倒不知道,感谢H大,您的建议,我等会上网去看看 04/26 15:14
99F:→ enterpirse:以前解严前强盗罪是唯一死刑,所以抢十元跟抢一百万都 04/26 17:48
100F:→ enterpirse:是一样的,不过窃盗罪在法律上并不是只有单一刑罚,因 04/26 17:49
101F:→ enterpirse:此法官会有量刑,例如法官觉得深具悔意就轻判,毫无悔 04/26 17:49
102F:→ enterpirse:意就重判,而轻与重的区间不能低於窃盗罪的最低刑度与 04/26 17:50
103F:→ enterpirse:最高刑度,例如最高是十年以下,就不能判超过十年,最 04/26 17:50
104F:→ enterpirse:低是一年以上,就不能低於一年,若是一年以下,判几天 04/26 17:51
105F:→ enterpirse:也是可能的 04/26 17:51
106F:推 ChrisBear:想必帮你回答的人似乎有问题 偷五十元东西也是窃盗 04/26 22:27
107F:→ ChrisBear:只是量刑高低之考量有差别 04/26 22:28
108F:→ ChrisBear:报案的时候警方若不受理请打110 因为全程有记录 04/26 22:29
109F:推 ganbaday:警察能做的也只有笔录呀 难道你要警察变成侦探... 04/28 04:20
110F:推 depravity:警察本来就该是侦探啊 只是不是神仙 04/28 08:52
111F:→ fanku:有某法理认为偷一元欠缺实质的违法性,可以在三阶就排除.. 04/29 12:56
112F:推 hoboks:楼上所说的为日本学说 可罚的违法性 04/30 18:56
113F:→ hoboks:台湾实务见解有采 判偷一张信纸的行为人无罪 04/30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