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te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公然侮辱请教(关於录音之效力)
时间Wed Apr 21 10:09:57 2010
事实经过:
前几天因为邻居6点左右洗衣服
(之前就有假日同时间洗的状况 当时好声跟他反应 他只说那天很忙 没办法就走了)
因为人不在现场 只剩老旧洗衣机发出的碰碰声
所以跑去他们社区按门铃
说到後来他"见笑转生气"骂我一声他X的就把话筒挂掉
当时状况
全程都是在他们社区(开放式)的对讲机对话 未面对面
约早上七点左右
有少数邻居在社区里各户的门口(约2~3位 不是很确定)
旁边路上未注意到是否有其他路人
--------------以下是关於问题3的事实--------------------
在对话过程中 我有跟他抱怨他们家每次只要有人在讲话都音量很大(7:10~22:00)
包含
亲子对话研讨会 亲子教育笔录室 亲子爱情交流会 子女嘻笑运动会 家庭计画研讨会
亲子食神大会考 亲子音乐小教室
只要想的到的大大小小事情 只要他们是清醒的 两人以上就可以办活动
当然我们这些热情的邻居是一定要充当观众参加有奖徵答
问题:
1.翻了之前的文章 他X的这句有判例 就不问了
主要是在公开的认定上还有我全程录音的效力想请教大家
依当时状况加上小弟薄落的法感 这样应该可以认定为"公开"吧??
2.对讲机全程录音可以适用通保法3条1项1款吗??
如果可以适用的话
效力方面 我应该可以主张同法29条3款吧??(未告知有录音)
3.像他们这种噪音查网路好像无法可管(社维也要警察要开 但是大部份还是会劝和吧)
4.如果我把手机放在窗户的边框上(非窗户外的水泥小阳台)录洗衣服的声音
或是他们在家里的任何对话以举证说确实造成生活上的困扰
会构成刑法315-1条1款吗??
之前消费团诉的经验告诉我 能免则免
所以目前没有提告的打算
算是问起来放 以後真的要告 就不用再麻烦大家帮我
因为在对话中他说他很忙 要我回家等他(阿是有那麽忙喔....)
等他来时如果还是大小声的或依然故我
或许就要提了
毕竟都是邻居(他应该不把我当邻居吧)
或是说干脆不告 换我heavy metal 最後换我被其它邻居..XDDDD
话说我人是不是太好了
被他骂也没继续找他理论
他要我回家我也真的回家等他
他大小声的说话 我还是好声好气
.........唉
以上 先感谢大家的回答还有长篇大论 如果有不足的也请告知让我补充
或是小脑袋没考虑到的问题也请高手提点一下
感谢<(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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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253.220
※ 编辑: jute 来自: 203.70.253.220 (04/21 10:19)
1F:→ rock0807:一般私人不用管通讯保障监察法 那是用来抑制国家对私人的 04/21 14:41
2F:→ rock0807:刑法315-1的构成要件有无故而你算有正当理由所以也不用怕 04/21 14:43
3F:推 rock0807:建议请警方 不要求开单 但至少能有和对方沟通的机会 04/21 14:48
4F:→ jute:感谢你的回答及建议 04/2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