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侵犯着作权该怎麽办?
时间Tue Apr 20 22:56:04 2010
※ 引述《dadodo (小肚肚)》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三年前友人曾在网路平台 影印某出版社转学考资料贩售
: (目前仍有评价可看出当年交易)
: 三年该正版转学考资料 廉价於网路平台出售 但仍未售出
: 但这两日 在该正版资料卖场 收到某出版社的警告
: 如下:
: 您所翻印贩售的资料依着作权法第十.十二条保障xx出版社出资聘请他人完成之着作
: 考古题解答/重点整理/笔记,
: 严重构成侵权行为。请在三日内停止刊登贩售,本公司也将进行蒐集事证向拍卖网站提出
: 检举,并会同律师依循司法途径处理。
: 请勿以身试法!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视为侵害着作权或制版权:
: 一、 明知为侵害制版权之物而散布或意图散布而公开陈列或持有者。
: 二、 输入未经着作财产权人或制版权人授权重制之重制物或制版物者。
: 三、 未经着作财产权人同意而输入着作原件或其重制物者。
: 法条第九十一条 内容
: 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之着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
: 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 意图销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之着作财产权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 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金。
: 问题:
: 已经将该卖场完全都下架了
: 但该卖场所贩售的资料是正版 当初花钱购买的 而非影本
: 不知道该出版社是否有看到当年的交易评价
: 另外因为已经即刻下架了...不知道还会不会牵扯到之後的法律问题
: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状况
: 不知道该怎麽处理才好
: 拜托大家指点了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你不是开始说卖影印的资料?
後来又说卖正版?
现在卖的是正版的对吧
OK
依据权利耗尽原则,任何人皆能以「移转所有权」的方式,转移着作原作
或合法重制物。
基本上,出版社并无你卖影本的证据
纵有评价
也难获得有力证据
很显然
出版社是针对你目前的卖场
而你目前的卖场卖的如果就是正版
出版社无权告
如果这样也能告
二手书市场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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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 depravity:他过去卖过影印评价(证据还在)现在卖正板 04/21 00:45
2F:→ depravity:他的问题简单说是现在要理他吗不理会不会被拖出旧的鞭屍 04/21 00:46
3F:→ enterpirse:原po有回信给我了 04/2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