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喵)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请教法律达人_急!
时间Fri Apr 16 02:27:49 2010
※ 引述《powordisland (噬血的豹子)》之铭言:
: 事实经过:在校外购买脚踏车
: 不胜购买到赃车
: 在经学校驻警队通知後(被告知疑似赃车须到案说明)
: 因为与驻警队发生纠纷
: 脑袋一热的情况下
: 私自猜卸其脚踏车之前轮(因前轮索在竿子上)
: 并在未通告其隔壁同系之同学好朋友之前
: 私自移动骑脚踏车
: 并同样把脚踏车前轮卸下
: 与原本绑在竿子上之脚踏车掉包
: 再把螺丝装回去的当下
: 被巡逻的驻警队发现
: 被以现行犯的身分起诉偷窃
: 情况有点复杂若有疑点
: 欢迎指教
: 问题:请问这是否构成偷窃
: 疑点1.私自拆卸疑似赃车但并未证实的情况下算是否算偷
: 2.在未经他人同意移动并拆卸他人之脚踏车虽无不轨与偷窃之心是否算偷窃
: 就算他人事後同意也不可?
: 请问何谓现行犯与偷窃跟侵占之差别其罪刑轻或重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想请问一下 为何你前後两篇 事实经过 也就是换轮胎的原因
叙述是不同的 究竟实情为何 毕竟若不愿或无法提供真实的情况
没有人有办法正确解答啊 就算有人答了 也不见得是适用的 @@"
而且恐怕也会让人有是否说了变成在教人脱罪的疑惑而畏於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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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6.68.189
1F:推 powordisland:我已经发详细的信给您 冀您的回应 04/17 00:10
2F:→ depravity:我有欠你吗?? 不认识的人的信我通常都直接砍掉的 04/17 00:31
3F:→ depravity:不愿意公开问请花钱去请教律师 04/17 00:31
4F:→ powordisland:抱歉没想到您的反应如此激烈 04/17 01:13
5F:→ powordisland:我整理一下再PO到此板因为是不完整的文章 并非不公开 04/17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