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nest (summer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告诉人未出庭?
时间Fri Apr 16 00:34:15 2010
事实经过:
小妹去年在某拍卖网站被骗3万元台币 事後打168报案 并去警局做了笔录
约经过8个月後 4/15收到XXX地方法院检察署刑事传票
不过这张传票是4/13号发出 到4/15号才寄到我家
我15号上班到晚上10点 於晚间11点後才看到那张传票
看到後有点讶异...因为他要我4/16号出庭....
这地方法院在外县市...我工作现在又不能请假....
问题:
想请问
1. 告诉人兼证人不出庭 权益会不会受损呢?
2. 4/16号早上在打电话向检察官请假 会不会留下不好的印象呢?
3. 想请问这样的传票是否有疏失? 才接到传票 不到24小时就得出庭?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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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136.236
1F:推 hcya:2.既然真有困难就请假吧,照你文中的解释,无法请假很合理, 04/16 00:42
2F:→ hcya:你又没有错,怎麽会留下不好的印象? 04/16 00:43
3F:→ agnest:是担心没到场被问话 会给检察官留下不好的印象XD 04/16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