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yle (有岚的生活很幸福)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老板扣我薪水...
时间Tue Apr 13 21:20:59 2010
事实经过:
我之前在一间软体公司上班, 期间常常加班熬夜(责任制), 鉴於赚钱有限度,身体健康比
较重要
於今年二月二十几号提出离职, 老板当下要求我留到三月底, 我也答应
因此真正离职是在三月底
三月份 ,我也继续帮公司改程式, 直到三月25,26,27才开始交接,
等到相关的人都签了交接单,我才顺利离职
问题来了
公司薪水都是很准时的5号就入帐, 这个月却拖很久
直到今天老板才传简讯告诉我
"三月份薪资将於今日4/13日入帐 不过, 由於XXXXX专案客户因系统不稳定问题,扬言要对
公司提告,导致A与B连续加班一周善後,因此,为求公平必须扣除你部分薪资做为两位同仁
加班补贴.."
我去刷了簿子, 发现老板扣掉了约五千块的薪水
打去劳委会询问, 劳委会说 公司不能预扣员工任何薪水,
但是针对公司说的"系统不稳部分" 公司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我赔偿损失
交接单上只有规定, 离职人员在15天内, 若接交人员有疑问寻求协助, 我不能拒绝,但是
公司每次打电话我都有接阿= ="
我的问题是
1 我知道我在劳基法站得住脚,但是交接单相关人员都签了, 现在才拿系统不稳的问题扣
我薪水,是不是太牵强?
2 我工作一年四个月, 理当有8天的特休假, 但是放假时间到了,公司却说我事情没做完不
让我离职,还交代一堆事给我做,八天的特休假变成3天, 那这五天可以折算薪资吗?
请大家帮我解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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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05.52
1F:→ junstyle:补充:公司是责任制却又出现扣我薪资给加班费这说法..让我 04/13 21:28
2F:→ junstyle:很生气 我之前加班到半夜都没加班费 现在却跑出这名目 04/13 21:28
3F:推 bywm:已排定的特休如因可归责雇主事由而无法休,雇主应折算工资给 04/18 00:57
4F:→ bywm:劳方,公司拒不给付就去劳工局申诉,让劳工局作劳检和劳资争 04/18 00:59
5F:→ bywm:议协调或调解,公司在拒不给付就声请支付命令或提民事诉讼取 04/18 01:00
6F:→ bywm:得执行名义声请强制执行吧! 04/18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