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tt (好痛)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租赁] 房东的行为是否构成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时间Mon Apr 12 12:34:51 2010
抱歉用回文的,因为刚刚又发现新的问题
依照我入住的时间来计算:98/11/1入住,12月中房东用简讯通知我本期电费1800
当时我以为是11月12月份的电费,是蛮贵的,但想可能是刚搬近来打扫用了较多电器
12月30日汇款8800给房东(我是30号付房租,7000房租+1800电费)
後来刚刚才想到并打电话去台电确认
12月份的缴费单,计价期间是98/10/2~98/12/2
简单的说,就是我从11/1~12/2,32天用了1800元电费,用电数358.6度
再下一期的电费98/12/2~99/1/29,2个月我也是1800元电费,用电数358.6度
这样的状况不只我
有房客一个月用1900元,也有房客住10天用400元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麽解释这样的状况,我想房东也解释不出来
请问针对这个部份,足以构成伪造文书或诈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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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127.18
1F:推 hoboks:刑事责任咖难 想闹大就赶快叫房东出示缴费单并退费 04/12 12:54
2F:→ hoboks:否则就报警处理 04/12 12:54
3F:→ Kitt:谢谢H的建议,这个礼拜三住户们还要跟房东再谈一次 04/12 14:41
4F:→ Kitt:如果他还是死不认错,我们会报警处理的 04/12 14:42
5F:→ Kitt:报警的理由是房东骗钱吗?〒皿〒~ 04/12 14:43
6F:推 hoboks:诈欺在实务上很难证明跟定罪 就算警察背你们叫过来 04/12 14:56
7F:→ hoboks:应该也会认为这是民事纠纷 04/12 14:56
8F:→ hoboks:不过友版上礼拜曾经有人波上警察在处理租屋纠纷的影片 04/12 14:56
9F:→ hoboks:你们可以考虑联络原作者 看看能不能请那位警察帮忙:) 04/12 14:57
11F:→ Kitt:喔喔,谢谢您的建议,很受用 04/12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