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tmate (City*Mat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行人行走"枕木纹行人穿越道"被机车撞
时间Sun Apr 11 14:54:54 2010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0/01 尚未提起告诉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皆有受伤、已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现场已破坏,警察要求先送医院
双方搭乘救护车离去,警察未跟进医院制作谈话记录
要我们於事後自行前往警局补做 <----(不知道这是否有瑕疵)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机车仅投保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 || │ 当日下雨,且四周昏暗
● │ || │
行人行走方向
│ │ || │ 机车欲左转,行人则为穿越行人穿越道
↓ │ || │
────────┘ || │ 路口皆无号志,当下即报警
▂▂▂ │
▂▂▂ │ 现场被机车驾驶破坏,改停放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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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为事发地点)
▂▂▂
" │ 无证人、无监视器
▂▂▂
"\ │
────────┐
*\ │ 当日未做谈话记录,於三日後补做
※│ ||
● 机│
│ || 车│ 现场已破坏,所以现场图只是大概图而已
│ || 行│
│ || 驶│ 我方认为是在过中线後才遭机车撞击
方
向 但现场图并未详细记载,只在谈话记录中
我方请员警特别加注
双方皆有全身多处擦伤,机车亦有多处损伤
唯我方门牙有两颗牙根折裂、一颗有裂痕
牙医建议牙根折裂采植牙治疗、裂痕者装牙套
尚未治疗,但粗估为需250k (因为不想拔牙,所以正在寻求其它医师建议)
若不幸需拔牙,因疗程超过半年,所以希望以250k和解
不另行求偿工作损失、精神赔偿、财产损失
若和解失败,则改采刑事合并民事向地方法院提起过失伤害告诉
首次和解对方表明其为学生身分,无法负担高达20多万的和解金
且至今未告知其家人此事而独自自行承担
并表明仅愿意提供每颗1万5的牙套治疗,共计六万元进行和解
与我方可接受之要求相去甚远
且其就读大学法律系的弟弟在和解时向我们宣读许多法条
并告知检察官
必定会以"不起诉"或"缓起诉"结束本案
所以希望我们不要多此一举
现阶段将於近日前往地区大型医疗院所进行医疗谘询与开立诊断证明
(之前是在牙科看诊,对方不相信且我方想听取多方意见)
待结果出来後进行第二次和解
六、问题:
1.因为家人没有法律背景,请问是否如同其弟所言,提起告诉只有败诉一途?
2.对方弟弟说现阶段在法律上的判决都是采牙套进行治疗,很少用植牙的
因此在法院上站不住脚,必定败诉,请问我们应该改采牙套治疗还是听从医师建议
采植牙治疗 (因我方亦无法承担植牙费用)
3.对方机车受损与受伤我方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进行赔偿?
4.走法律途径是否会像其弟所言需2~10年如此漫长?
5.若走法律途径,出庭的工作损失、律师费用是否可向对方求偿?
6.若学生自行处理,没有告知家长,将来要怎麽向对方求偿?
(虽然是大学生也成年,但是应该没有太多的动产与不动产吧!)
7.当日未做酒测、谈话纪录,是否会有瑕疵?(ex:双方各说各话)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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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249.109
1F:→ sosokill:行人有优先路权 囧> 感觉你被唬了XD 04/11 14:57
※ Ctmate:转录至看板 LAW 04/11 14:58
2F:→ scott2009:过失伤害有期限,先要求警察局制作笔录提告立於不拜之地 04/11 15:04
3F:→ scott2009:时间越久,证据越难保留,是你们的态度让人家觉可以轻易 04/11 15:05
4F:→ scott2009:解决的,至於提告是不是会花费很多心力?当然不过... 04/11 15:05
5F:→ scott2009:对方会比你们损失更大,对了如果还没有满20岁,对方父母 04/11 15:06
6F:→ scott2009:在民事上会有连带责任,所以有没有钱让对方去烦恼吧!! 04/11 15:07
7F:推 depravity:不是他没学好就是想唬你 XD 04/11 15:18
8F:推 WaterPisces:知法玩法他当然要唬你 04/11 16:43
9F:推 hsinyeh:办这种案子要十年的话法官一定被电死... 04/11 17:45
10F:→ Beijingman:你有优先路权,他已经输100%了 04/11 18:57
11F:推 ChienFong:行人优先路权 这是想靠"强者我弟弟"来唬人的吧-.- 04/11 19:04
12F:→ Beijingman:还在念大学法律系的人对法律还一知半解,甚至不懂交通法 04/11 19:11
13F:→ Beijingman:规,不要被对方唬了 04/11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