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转贴三重护士的影片是否有侵犯隐私权?
时间Thu Apr 8 13:24:53 2010
刚才看到那一篇新闻
大意指那位护士认为网友转贴他的影片是侵犯到他的隐私权
我想这可以讨论一下
我先说我的看法,我不认为侵犯到影片拍摄者的着作权
一、影片本身即是在记录一个犯法行为,如此,该影片是否还到
法律保障。
二、拍摄影片时,主角很明显以手势要求不要拍摄,而那些护理人员
依然故我,这种强行拍摄的影片,是否还受法律保障?
三、若影片上网之後还要主张隐私权,与上网行为有矛盾,将网址公开
(只是贴超连结喔)
何来侵犯隐私权之说。
四、一个护士在进行医疗行为,有不当的嘻闹,是否极可能因此造成医疗疏失
比如说原本要用碘酒的变成用食盐水
那在病人的权益是否要放在第一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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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推 hoboks:给网址应该还好 不过有些人已经完整备份影片 04/08 13:28
2F:→ hoboks:护士的网志也关闭了 现在只剩备份影片可以看 04/08 13:28
3F:→ hoboks: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 即使依民法求偿成功 护士放上网 04/08 13:29
4F:→ hoboks:被流传的行为亦与有过失(民217) 要到的金额也不高 04/08 13:30
5F:→ enterpirse:我觉得道歉就算了,但还要拗侵犯隐私权是有点牵强,而 04/08 13:43
6F:→ enterpirse:且就算侵犯,却可能挽救一位老人,是我,我也做 04/08 13:44
7F:推 hoboks:随便找个无线基地台 备份影片上传到youtube就好 04/08 13:52
8F:→ hoboks:台北市这麽多免费的无线网路 这样被转贴者想索赔也无得 04/08 13:53
9F:→ hoboks:索赔起 自己主持正义又不会惹祸上身XD 04/08 13:53
10F:推 mcid:我倒是比较想问: 转贴的人 有没有侵犯到爷爷的隐私权? 04/08 20:17
11F:→ mcid:那护士的行为 也许不符合一般人心中敬业护士的样子 但还没造 04/08 20:18
12F:→ mcid:成疏失之前 你要说她违法 大概只能用"不正当行为"这种广泛 04/08 20:27
13F:→ mcid:的条文来处罚她吧 04/08 20:28
14F:推 hotwingking:楼上先弄清楚 何以特定身份之人 总需要负有比一般人更 04/08 21:50
15F:→ hotwingking:大的责任 "只能用" "不正当行为" 未免轻描淡写 04/08 21:52
16F:→ hotwingking:把影片贴上网路 本身已不具备隐私权期待性 自不能又事 04/08 21:54
17F:推 mcid:那敢问该"不负责"行为 适用哪个法条? 你讲的跟我问的是两码事 04/08 21:55
18F:→ hotwingking:後加以主张 04/08 21:56
19F:→ mcid:八卦版战很多了这里不需要战吧 我要问的是侵犯病人隐私的部分 04/08 21:56
20F:→ hotwingking:刑法漏密罪 护理人员法 以及医疗法 都要求保护病人隐 04/08 21:57
21F:→ mcid:就像某人得一性侵录影证据 你只要交给检察官就好 还是散播? 04/08 21:58
22F:→ hotwingking:私 因此护理人员本身被包括 但转贴之一般人可没有 04/08 21:58
23F:→ mcid:所以这类行为只处罚第一个人? 没有共犯的问题? 犯意共通? 04/08 21:59
24F:→ mcid:我从来没有质疑护士泄密的部分 但是我质疑那些散播的人 04/08 22:00
25F:推 hotwingking:那你先得定义该段影片侵了谁的权利 又是什麽权利 04/08 22:02
26F:→ mcid:还有这件事情应该还是人格权的侵犯大於泄密吧 04/08 22:02
27F:→ mcid:你就没看懂我的推文啊 我说的是其他人也在"侵犯爷爷的隐私" 04/08 22:03
28F:推 hotwingking:所以呢?由爷爷或其亲属向法院诉请制止 或排除侵害? 04/08 22:05
29F:→ hotwingking:但是这种侵权 最多是民事层次 跟护理人员泄漏业务知悉 04/08 22:06
30F:→ hotwingking:密秘 又有所不同 而且转贴的人用意在於揭发不在於侵权 04/08 22:07
31F:推 mcid:有没有解决的办法是另一回事了 我只是在问有没有帮助犯的问题 04/08 22:07
32F:→ mcid:你要战小护士我不奉陪 她也因为侵犯隐私被处罚 本来就没争议 04/08 22:08
33F:→ hotwingking:又没有犯意联络 怎麽会有帮助犯的问题 你怎麽观察的? 04/08 22:08
34F:→ hotwingking:就跟你说转贴的人主观是揭发 并非在於侵害隐私了 04/08 22:09
35F:→ mcid:那个我都有想过了 但是如果你要用高一点的标准(道德)来看 04/08 22:09
36F:→ mcid:我不相信这些人就没有瑕疵 要揭发的话 可以给相关单位去查 04/08 22:10
37F:→ hotwingking:道德的非难不在於法律要件的构成与否啊...-_- 04/08 22:10
38F:→ mcid:每个人都要自己当罗宾汉 这真的是法律的精神吗 04/08 22:10
39F:→ mcid:牛头不对马嘴....唉 sorry 不陪了 04/08 22:11
40F:→ hotwingking:解决问题才是法律的核心 去为难转贴的人没有较高评价 04/08 22:11
41F:→ bywm:主张隐私权蛮牵强的,还不如主张名誉权XD 04/08 22:12
42F:→ bywm:我是指护士指责网友转贴的部分 04/08 22:16
43F:推 mcid:护士对网友的控诉我不想讨论 但是名誉权的确是个不错的关键字 04/08 22:20
44F:→ mcid:网友转贴的部分 会不会造成爷爷名誉损害 嗯 很有意思 04/08 22:21
45F:→ mcid:我搜到一篇城仲模指导新闻自由跟名誉权的讨论 情况不完全一样 04/08 22:23
46F:→ mcid:但以网路发达的情况来看 PTT说是另一种媒体真的不为过 04/08 22:23
47F:→ mcid:转贴的人的出发点我们无从得知 但怎麽保护受害者不受二次侵害 04/08 22:24
48F:→ mcid:是我的问题 难道伤口要好 就一定要再痛一次吗 04/08 22:25
49F:推 hoboks:新闻自由跟名誉权的权衡 不就是释字509 04/08 22:45
50F:→ sosokill:这次的受害者好像没办法表达痛... 04/08 23:01
51F:→ mcid:ORZ...我是蛮能接受黑色幽默的啦 但是其他人不见得哦 哈哈 04/08 23:06
52F:推 hoboks:看起来那位阿公应该有点失智了 可能有中风过 04/08 23:10
53F:推 mcid:的确 光气切不会不能起来走路 不过慢性病人问题都不少就是了 04/08 23:14
54F:→ mcid:h大的观察如此深入 我开始怀疑你是合信医生的分身了 XD 04/08 23:15
55F:推 hoboks:嘘 不能被别人知道我有医生执照XD 04/08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