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看板PttLifeLaw
标题[问题] 没劳保没有资遣费?
时间Tue Apr 6 14:34:56 2010
※ [本文转录自 Wanhua 看板]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看板: Wanhua
标题: [问题] 没劳保没有资遣费?
时间: Tue Apr 6 14:06:49 2010
我老爸在某间社区做清洁员的工作
也做了四五年了
这个社区有所谓的委员组织
委员改选後
就有人提议要把我爸开除
我爸没有犯任何错误
因此他们就用谈判的方式
希望我爸主动请辞
我爸问有没有资遣费
他们竟然回答
"没有永远的工作啦"
一副就不想给的样子
这个社区请我爸的时候
就没有劳保
但薪水有补贴
98年1月时有签署契约
期限至98年12月31日
已经过了期限
我爸目前还在做这工作
今年的契约还没签
去年的契约单上有一条
"本契约属临时雇用工作用 不适用劳基法 终止契约时 不得要求任何给付"
真是无言
请问这样子能争取到资遣费吗?
还能争取什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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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45.146
1F:推 moocow:找法扶问问? 04/06 14:12
2F:推 lily0502:找生活法律板问问?英文板名:PttLifeLaw 04/0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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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45.146
3F:→ iDemon:那条无效,劳基法对临时工有明确定义,并非只凭契约就可以 04/06 15:45
4F:→ iDemon:认定雇员为临时工。 04/06 15:45
5F:→ iDemon:同一类型工作四、五年,劳基法便认定为正式雇员。 04/06 15:49
6F:→ iDemon:所以令尊可以依劳基法求要正式雇员的权利,没有保劳的部份 04/06 15:52
7F:→ iDemon:损害权益部份,雇主必需补差额给劳工。 04/06 15:53
8F:→ iDemon:临时工定期契约定义部份,可参考劳基法第九条。 04/06 15:57
9F:→ iDemon:正更一下,不能叫「正式雇员」,而是视为「不定期契约」 04/06 16:05
10F:→ iDemon:所以雇主不能以18-2条,主张为定期契约不用给资遣费。 04/06 16:06
11F:→ g6m3kimo:感谢您! 04/06 23:07
12F:→ iDemon:附带提一下,临时工的工作就只能是「临时性」工作,如工地 04/06 23:19
13F:→ iDemon:警卫,如超过九十日临时性工作需事先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 04/06 23:21
14F:→ iDemon:不定期契约之工作的工作者,主管机关通常都不会认定为临时 04/06 23:24
15F:→ iDemon:工。 04/06 23:25
今天打电话去劳工局问了
她说这个职位不适用劳基法
因为薪水出的是大楼住户 委托主委管理
所以主委有资格决定你的去留
真无言
还是再次感谢
※ 编辑: g6m3kimo 来自: 124.11.137.222 (04/07 09:31)
16F:→ iDemon:今天问了一下,主要是主委会变动、变成老板一直换人。 04/07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