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ityou (猫)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危险施工,靠近马路2~5的房子在装潢
时间Thu Apr 1 17:58:32 2010
事实经过:
学校附近有一栋房子在施工
就在学校门口,每天都有很多人会经过
它是同一栋的2~5楼在施工,应该是在重新装潢
前几天它楼下停一台货车,是用来装楼上拆除掉的东西用的
但它运送下来的东西全都用丢的!!(从靠马路的阳台)
像是砖头,还有一包包的重物(丢下来时超多粉尘!)
而且它丢的时候旁边都还有很多学生走来走去的
因为就在学校旁边,又只有两线(而且是个大弯道)
学生要进学校的话根本没甚麽办法避开
本来想说它拆完了,我们经过就不会再受影响
结果它又开始吊东西,就一个滚轮跟下面有人拉线的那种
直接把砖头和推车吊上去
而且砖头没有绑起来!!
在吊东西上去的时候下面也没有围起来,学生就都从下面经过!
真的觉得很危险!
问题:
请问我有甚麽办法可以检举它吗?
目前我已经拍了它把砖头(没把线绑紧)吊上去的照片跟影片
实在是因为查不到才会来这边问
先感谢各位帮原PO 解惑或提出建议
个人文笔不好,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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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91.32
1F:推 sisters:写信到县市政府的民意信箱 会分派建管单位处理 04/01 19:01
2F:→ scott2009:等到建管单位开始用「电话」关心之时,人家已经在处理下 04/01 19:15
3F:→ scott2009:一个生意了 04/01 19:15
4F:推 bywm:县市长信箱原则上处理时限最长10天(机关收文到发文),另再 04/01 20:32
5F:→ bywm:加上机关资讯室PO上网的时间(除非是特殊紧急事由或承办人好 04/01 20:37
6F:→ bywm:心),不然一般都以(电子)公文回覆。 04/01 20:39
7F:→ bywm:其实打1999检举是最快的 04/01 20:40
8F:→ bywm:台北市用1999检举我确定会当天或隔天用电话通知处理情形(不 04/01 20:44
9F:→ bywm:代表处理完毕),用市长信箱不见得会以电话联络。 04/01 20:46
10F:→ quityou:这里是台北县 不过我以为1999只有是公路要维修的那种才算 04/01 21:44
11F:→ quityou:谢谢大家的回答> < 04/0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