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号:)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它] 美白针卷到底算不算医疗用品能不能在网 …
时间Tue Mar 30 09:20:54 2010
依药事法
第 65 条
「非药商不得为药物广告。」
第 91 条
「违反第六十五条或第八十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之一者,处新台币
二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第六十九条规定者,处新台币六十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元以下罚锾,
其违法物品没入销毁之。」
罚得很重
反正只要一个月就有解答出来了
这一个月内是否要继续上网刊登广告 让自己惹上风险 值得思考一下
另外即使被行政单位(卫生局)裁罚
人民还是有其他的救济管道
包括诉愿以及行政诉讼等等
最终的决定机关是法院 而不是卫生局
只是一旦被卫生局裁罚了 我看会被法院撤销的机率不大
听说律师去打行政诉讼的胜率都不高
因为面对的是行政机关
法官得到的资讯及依据 大部分又从行政机关来
所以为了免惹麻烦上身 还是小心为妙瞜
※ 引述《Hsinyu123 (来我家打麻将)》之铭言:
: 今天我有打电话去你提供的电话,
: 做这类业务的承办人共有4人.
: 为你承办的人为林小姐,
: 她说从头到尾都没跟你说过确认为医药广告.
: 她说因为有人检举就必须要承办,
: 所以需要等一个月才知道是不是为医药广告.
: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特异功能可以预知未来,
: 现在就乱散布这种资讯误导别人.
: 请你公文发下来後再来公布有关这方面的资讯吧!
: 顺便请问板上的法律高手.
: 以下是我当初PO的文章~~
: 我要卖韩风整型医学美容诊所的抗老排毒美白针使用卷
: : 定价一张1000元现在只卖一张100元(数量有限卖完为止)
: : 使用期限只到2010年3月31日止
: : 本卷不限本人使用~可转赠他人使用~
: : 请寄站内信或电话购买(我的电话)(我的名字)
: : 面交地点:水湳市场附近
: 这样是有违反到哪条法律呢?
: 又会用哪条法律来裁罚呢?
: 我来这只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疑惑并不是想引战,
: 希望有心人士不要再引战.感恩不尽~谢谢~
: ※ 引述《kkoowwee1102 (方向还在寻找中)》之铭言:
: : 已和台北巿政府卫生局医护管理处医事管理股承办人联系过.
: : (02) 27208889 分机 7100
: : 确认为医药广告. 未经申请许可. 在网路上刊登广告为违法行为.
: : 公文会在一个月左右以後处理完毕寄发.
--
作者 yahooc (卡卡兽传说) 看板 ask
标题 [请问] 吹风机插头一直不拔会不会怎样
1F:推 eggimage:=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楼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 编辑: hoboks 来自: 123.193.12.81 (03/30 09:24)
5F:推 hsinyeh:主要是我国行政法院还满僵化的 03/30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