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thur (无假期恐慌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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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补习班产权移转以及相关问题
时间Mon Mar 29 22:49:41 2010
事实经过:
小弟简单交代一下事情的始末好了。
我的大学同学以及小弟在大学时代就有志於补教业,
因此毕业之後,其中一位同学找到北市某间有意找人入股的补习班,
我们五位(加上我)便合资出了九十万成为该补习班的小股东。
後来因主任外债太多,不断挪用补习班公款,
因此我们不断挹注资金,在初次签约时我们签的约内容大致如下:
甲方(我与我同学这些股东)投资补习班一定金额(目前总金额220万),
乙方(主任)所持有之补习班总股份产值为三百万元,
甲乙双方皆确认无误,以半年为期结算盈余,
依持股比例均分红利。
※本约每年都得重订一次(因为考虑有人想退股的情形)
因为我们持股过半,且主任私人情形严重影响补习班运作,
所以我们股东决议撤换主任,由我们五位股东择一来当,
并要求主任释出补习班的所有权。
以上是问题的背景。
问题:
1.主任多年前因投资失利+违法吸金,所以早已信用破产,
(我们後来才知道的= =)
我们目前最担心的是,目前主任暂时答应将补习班所有权移交给我们,
但是若主任过去用相同的投资名义,
甚至用补习班当抵押与我们不知道的第三人借钱,
若补习班所有权转至我们名下,我们是否需要担负这些债务?
2.为了避免上题的情形,我们去问了很多前辈,
希望找到解决的方法:
成功转移补习班,且无须替主任背负任何债务。
请版上各位先进帮忙监定一下:
a.重新立案并改名,让过去的那间旧补习班消失。
因为那些债权人是投资A补习班,
但我们已改名为B补习班,所以不用负责。
b.在主任写所有权让渡书时,在契约的下方附注一条,
「XXX(主任本名)过去以及未来以该补习班为名义所产生的债务问题,
系XXX个人关系,与本补习班毫无关系,本补习班概不负责。」
目前只有问到这两个方法,不知道这两个方法有没有效力,
如果没有,请版友帮忙想想了,我们不想替主任的无能背黑锅啊Orz....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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