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关於Y拍的条款约束力
时间Fri Mar 26 19:07:47 2010
※ 引述《aurora9624 (我还太浅)》之铭言:
: 最近在Y拍竞标东西
: 我原本是最高得标者(而且竞标时间还提前结束)
: 後来卖家取消我的竞标
: 让我觉得很度滥
: 後来检举给Y拍的客服
: 我觉得Y拍给的回应让我超级不满意
: 当初我竞标的商品1元起 无底价
: 卖家不卖的原因是个人因素
: ==============================================================================
: Y拍卖不介入物品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不介入审查或认证刊登物品、物品的运送、付款、退款、瑕疵担保或其他交易事项。
: 当您使用Y拍卖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 买方和卖方必须对交易之履行负完全的责任。
: ‧ 买方和卖方必须自行解决由交易引起的纠纷。
: ‧ 买方和卖方必须自行负担因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 ‧ 买方和卖方必须了解并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律规定。
: =============================================================================
: 如果说这项商品我标到1000我是最高得标者
: 那卖家觉得价钱不够漂亮 把我竞标撤除 那当初为什麽要打说 1元起标无底价
: 如果每个卖家这样搞 就不用做生意了
: 那我们买家权益在哪里?
: Y拍只是寄出警告信~
: 这是你的平台就应该要有可以控管的能力
: 记警告信有啥用?? 我可以开分身 叫朋友帮我卖也行
: 开放乡民嘴炮
这种人还蛮常见的
但是拍卖是一种交换平台,退一步说,他只是一个广告平台
卖方将物品在平台上放出讯息
而YAHOO卖的就是一个讯息传递服务。
再退一步说,拿掉网路的功能性,他不就像一般报纸的分类广告??
你在分类广告上看到的例如二手车拍卖资讯
你打电话去出价订车,OK对方也觉得要卖你,可是两天後,卖方觉得第二位买家
出的价位更高,就失信於你,卖给第二位,那麽等你约定取车日去取车,却无车
可取,或是直接卖方就先跟你说「我不卖你了」
你会不会要报纸发行商负责,他不也是一个平台??
换个角度想,你会加入Y拍成为会员,当初是否已同意使用条款,如果你要推翻使用条款
并不是单方面说不合理或不合法,他就不合理或不合法,你与Y拍的契约显然还是有效的
。
另外,当你的竞标资讯被移除之後,你当然不爽,不过这时你要怎麽让Y拍负责,
(要人负起法律责任时,必须要有能负起的可能)
让Y拍命令卖方卖给你??若卖方不理呢?Y拍也不是司法机关,能扣押商品。
总之,你最多可以用背信来保障自己,而被告背信的就是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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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推 hoboks:背信咖难 卖家无违背替他人处理事务之任务 03/26 21:27
2F:→ hoboks:不履约应只有债务不履行责任 03/26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