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hink (喝奶补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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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车祸] 遇上对方肇事逃逸的车祸,请问和解时就该找律师了吗 ?
时间Wed Mar 24 23:49:31 2010
一、车祸发生日期:
於今年(民国99年) 3月11日中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骑机车,被不明车辆由左後方超车,遭其擦撞。
经医院证明,自己左锁骨干闭锁性骨折
两手多处擦伤 左腰部挫擦伤 左膝部措擦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路人有报警并记下车牌,但在警察来前,现场已被破坏。
人也被先紧急送医急救。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自己仅有机车强制险,以及参与公司的团保。
目前保险公司表示,仅会支付医疗费用。
对方肇逃,虽交通队与侦察队有依路人举报,锁定一可疑车辆。
但目前仍未知对方是否有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自己於3/11日中午,以时速60km的速度,
骑机车由辛亥路往台北市区方向,直行经辛亥路三段157巷时,
遭一台不明车辆由左後方超车,对方超车完毕,又马上右移开回原来车道,
自己闪避不及,而被对方车辆撞倒在地,人与机车在地上滑行了约数公尺。
因眼镜也於第一时间被撞飞,所以并未记下对方车型 / 车号。
对方於事发後并未停车,直接肇事逃逸。
後有好心路人记下其车牌,并协助报警。
但因自己惊吓过度,并未阻止其它路人移车,故现场有遭到破坏。
交通队於上周将现场照片等资料,移交侦察队处理。
自己已於侦察队员的笔录中,留下提 过失伤害 与 毁损 此两条罪名。
六、问题:
1. 由於自己是第一次遇到这麽大的车祸,
所以并未留下太多现场的证据。
而事发後自己也只留下自己毁损的 衣裤鞋帽 手表 机车 等物
交通队则是有画现场图,以及照下自己机车毁损的照片。
虽有好心路人指证,但请问这样是否能确定自己 100% 无肇事责任呢 ?
(因路口并没监视器,所以只能靠证据说话)
2. 自己有查过一些资料与类似的案例,发现若证据不足,
很容易就让对方逍遥法外,亦或减轻其应担有之刑责。
就目前的情况,我自己仅有如下之证物:
指证路人
交通队所拍摄之现场示意图 / 笔录 / 录音
侦察队之笔录
事发当天 医院所开之乙种诊断证明
事发後之 衣裤鞋帽 手表 机车
我知道,对方一定躲不掉 肇事逃逸这一项罪责。
但请问我还需要蒐集/准备什麽证据呢 ?
3. 若对方认罪,欲与自己谈和解。(就过失伤害之部份, 好像 毁损 不能算 ?)
在板上看了一些案例,发现和解这一块,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部份。
像是 和解之金额估算,和解书的内容,和解书签定的时机,
以及和解後对方反悔时的动作。
诸多细项,怕自己当时会被调解委员会 or 对方人马(保险员之类的)牵着鼻子走。
请问我该在谈和解时,就请律师相陪了吗 ?
4. 由於自己当时正有紧要工作待处理,
故事故隔天,自己还是硬撑着到公司支援策划。
(小弟是轫体工程师,只要手指能动,脑袋没坏,其实还是能做事的)
至今也没请什麽公伤假,自己对面表面无事,但身上苦痛自知。
若对方真的不知撞到我,又有诚意的话,那一切好谈。
谁都不愿发生这种事。
若对方家穷 + 有小孩待养 + 态度和善,我可以一毛不取撤告。
只要对方记取教训,我愿让伤害止於彼此即可。
但若是对方态度不佳,我意欲讨个公道。
一者则是不和解,直接告上法院;
另一者则是靠 以刑逼民,我希望能求个合理的和解金来谈。
但就金额方面,我心中并无拿捏的方寸。
想就这一部份,和各位板友们请教。
就保险这一块,我自认应只有实报之单据可领。
现在,若对方欲谈和解,依各位版友的建议,
自己可提之和解金项目为 :
医疗费用
复健费用
车体毁损费用
(若对方有保险,这三项应是由单据实报支领)
因伤无法工作 ...
( 这我能提吗 ? = =a 虽然医生说,只要我需要,他能开建议我在家休息两周之证明)
交通费
精神辅慰金
营养费 (这也能提吗 ? )
那麽,依对方肇逃 + 小弟左锁骨断的情况,
有朋友建议是开 20万,来让对方杀 ...
请问这金额算是太高的吗 ?
写到这,我才发现自己其实心中怒意高涨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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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223.82
1F:推 hoboks:毁损不会成立 只会成立过失伤害+肇事逃逸 03/24 23:58
2F:推 hoboks:你欲求偿的项目我看起来大部分都可以要 可是营养费是啥? 03/25 00:00
3F:→ hoboks:建议把营养费塞入其他的款项去要 损害赔偿或慰抚金应该 03/25 00:01
4F:→ hoboks:没有包括营养费 03/25 00:01
5F:推 hsinyeh:营养费该不会是医院打营养针? 你有进食的问题吗? 03/25 00:02
6F:→ hsinyeh:基本上你实支部分再加个5~10万来谈吧 03/25 00:03
7F:→ wkz:强制险法里面是有一项膳食费,没营养费。但限於你有住院。 03/25 00:05
8F:→ wkz:每日八十到一百元支付,这项支出倒是有保险公司会装不知道。 03/25 00:06
9F:→ wkz:看错了,是每日一百八十元为限。 03/25 00:07
10F:→ ithink:我是看其它类似案例的当事者,去把 钙片/胶质/奶粉 算进来 03/25 00:39
11F:→ ithink:我会把营养费移掉,感谢各位。 03/25 00:40
12F:推 ganbaday:1.就算对方没错,也不会逍遥法外,因为肇事逃逸。 03/29 20:34
13F:→ ganbaday:2.等人逮到再说吧,你因此少赚得收入、因此多出的支出才 03/29 20:35
14F:→ ganbaday:是求偿的目标,然後再多个精神赔偿,就这样没了 03/29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