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gi0921 (万般皆下品)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网路言论及伪造文书
时间Tue Mar 23 17:45:47 2010
事实经过:
请问某A在某个网站上张贴说他是某B这个人
并阐述了一些关於B的事情(都是公开的事实,网路上都查的到)
本来B是告A妨碍名誉
但是文章内容并没有妨碍到B的名誉
检察官似乎打算以伪造文书论
问题:
我查网路上一些文章上都是说伪造文书必须要有实质上的损害方可成立
但是B并没有因这件事情有什麽实质上的损害
硬要坳的话就是说损害到他的心理之类的(?)
请问这样罪名可以成立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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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219.132
※ gigi0921:转录至看板 LAW 03/23 17:46
1F:→ yanginru:你在打什麽鬼东西a说他是b并且说b的事情!b控告a跟你第四 03/23 21:12
2F:→ yanginru:行文章内容没有妨碍到〝a〞的名誉有啥关系?回去从打!0分 03/23 21:13
3F:推 depravity:另外一边说个更模糊啊 03/23 21:35
4F:→ gigi0921:是B控告A说他妨碍名誉,不是妨碍A的名誉 03/23 22:47
※ 编辑: gigi0921 来自: 114.42.217.68 (03/23 22:48)
5F:推 depravity:其实如果检察官打算用伪造文书起诉那在这问就没用了 03/23 23:31
6F:→ depravity:反正不能撤销 就看法官吧 @@" 03/23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