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bwoofer5 (SUPE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退案审查制231-1的一点疑问
时间Mon Mar 22 16:12:56 2010
事实经过:
之前ktv和人发生口角被告公然侮辱後,收到地检署通知
上面写什麽退案审查231-1
有上来询问过大家
因为过了2个月我还是什麽都没收到,所以我就打电话去问书记官
问说是不是对方都不补证据我就没事了
可是书记官说不会,他们一定会叫警察补个什麽东西出来给他们
可是之前警察有跟我说对方不愿意再上警局~
问题:
请问对方不愿意再上警局,要警察拿什麽证据给地检署阿??
因为对方现在摆明摆烂,不和解不上警局
然後案子就耗在那里,我也没有打算跟他和解
我的案子没有案号,只有写 平XX 核退 XX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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