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etony99 (小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时间Thu Mar 18 16:41:05 2010
一、车祸发生日期:2009/12/29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对方轻微擦伤,我方右手小拇指骨头末端撕裂,
末端的肉掀开,现在复健中。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当下报警做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有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就是对方在双簧线地方先往右边白线方向过去打往左的方向灯,我以
为他会停下来等後方车队过去在转弯,但我到他旁边时他却左转,没有在注意後方来车,
以致我方车子及人受伤严重,对方仅擦伤,机车也稍微损坏。车速上限40,我方50。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六、问题:就是现在警方有初步判决,就是对方不依标线指示行驶(双簧线禁止跨越)
(处60-2-3、安90)。我方未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措施(安94-3)。我们
的赔偿该如何分摊,对方总共花一千多,我方花9千以上,现在还要持续回诊。所以
请教各位大哥大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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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51.228
1F:推 depravity:分摊部分只要分摊财损 医药费是强制险的事 03/18 17:12
2F:→ depravity:若有人没保没保的人要承担对方全部医药费不管责任比 03/18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