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o69084 (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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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关於公然侮辱的简易判决
时间Mon Mar 15 14:07:19 2010
事实经过:
去年的八月,因为家人在市场做生意,因为摆摊的细故与人有争执
对方提告我们有侮辱他,简易判决是写到
「为富不仁、吃肉不吐骨头、国骂(三个字那个)」
在今天收到了简易判决书 内容是写公然侮辱罪(309条第1项)
後面是写说罚300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拘役
以及一些相关问题
问题:
那时我不在现场,不过听家人是说前面两句的确是有说出
但是最後一句 家人是说 没有说
对方有证人 不过都是他们的人
我很好奇 如果真要追究起来 是否可以追究呢?(关於证人都他们的人)
因为这是一个传统市场 而之後在後方又盖了一个算是铁皮屋的室内市场吧
那个地主 也就是提告者 其实在之前 也一直在找家人们的麻烦
我们是想说忍耐就算了 而被提告那次 对方太过分了
所以才会发生那样的情况
但是 判决下来 自己看到最後有国骂那段 实在是不太服
毕竟证人都对方的
(一个是对方请的管理员、三个是承租位置的人 对我们都不利)
且争执 在之前就有零碎发生 我是觉得对方想找麻烦就是了
呃…说回来
关於简易判决 对於结果若是不服
如果是我方不服 是否就是像前面文章说的一样 写所谓的答辩状?
家人们对国骂那句 很不服气 因为对方硬要加上去
搞到现在目前的局面
可是 想到证人都是对方的人 总觉得就算我方是清白的 似乎也是无效...?
这样对方的证人 有所谓的利益关系吗?
如果是对方不服 对方还可以再提告吗?
这是我想到 对方最有可能做的事情
如果是这样 会变成所谓的传票吗?
还有 要是按照判决下去罚款
这三句 会被罚多少阿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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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90.145
1F:推 depravity:老实说 我觉得光前两句就可以成罪了 03/15 14:11
2F:→ kyo69084:那现阶段 我们该怎麽处理呢? 03/15 14:18
3F:推 depravity:去司法院看类似的判决都罚多少 准备好钱 03/15 14:21
4F:→ depravity:警察刑事记录证明(俗称良民证)不记载罚金和拘役影响不大 03/15 14:21
5F:推 Powar:请问一下简易判决书上面不会写说罚多少吗@@? 03/15 15:48
6F:→ alawyer:拿判决书找律师研究吧。 03/16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