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qwqwq33 (楚王好细腰...)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员工受训,需自课程结束後起续服务一年方可离职
时间Sat Mar 13 14:35:05 2010
(帮家姊代问)
前言:
家姊曾听说她的公司规定若公司送员工受训,需自课程结束後算起继续服务一年方可离职
但家姊曾自行查阅其公司工作准则与询问部门秘书,结果皆为无此规定
她想查阅公司章程,然而她表示她在内网与档案间找不到
她也肯定表示她入公司时并无签订任何与上述规定相同或类似之合约
事实经过:
公司下个月决定排家姊受训,学费由公司支付,且费用近万元
由於家姊私下已决定於今年八月离职--此决定并未告知其上司
而她担心受训後公司会以此规定不准她离职
问题:
倘若真有此规定存在於公司章程,请问公司是否能以此规定不准她离职呢?
感谢各位的帮助,敝人在下在此对各位的帮助致上最高的感谢与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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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6.178.118
1F:→ depravity:大不了赔学费 03/13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