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w050310 (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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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孩子领养问题(父母未结婚)
时间Mon Mar 8 19:47:58 2010
此事件是今天同事请我帮她问的
我想孩子的母亲是她朋友
此事情很急 希望有善心人士可以解惑 谢谢!!
事实经过:
女方今年目前18岁,男方满22岁左右,未结婚,小孩子在女方18岁以前就出生了。
女方家长当初未同意小孩的出生,而男方家长也不同意这个小孩子出生,
认为他们没有能力可以扶养,只是男生(孩子的爸)坚持养的起,要生下来,
即使被关,也一定要女生生下来,後来有把女生带回家住一起。
之後在98/4月小孩出生了,男方求女方家长同意让小孩给予领养,并结婚,
只是当初女方家长只有同意让男方领养此小孩,并未同意让女孩结婚,
(所以他们应该是未婚生子),但现在因为感情生裂,所以互推责任,
男方想要把小孩送至社会局(或社福中心),要求女方家长要给予身分证及印章,
要去办理。
问题:
1、小孩早就已经为男方之养子,为什麽还需要""女方(或女方家长)的身份证件"",
而且还说必须出庭,说要判决小孩子什麽的权
(男方讲不请楚,只说上法院是为了解小孩父母的情况,
才能经由法院裁定小孩是否给予社会局或社服中心领养)?
P.S.女方也不要小孩子。 <小孩子真的很可怜...>
2、如果女方去警察局备案,是否有利於女孩可以不再跟男方同居并搬回家?
(因为女方好像被男方要求一定要处理完小孩子的事情才可以离开)
3、假设,女方家长或女方本人不把身分证和印章给予男方
(男方一直打电话来要东西,已经不堪奇扰了),到时候是否有可能败诉,
小孩子就会归女方所有?
4、你认为最好且合法的解决方式?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可能有些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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